第二节  改革开放的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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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7-07-10 22:46来源:晋城党史网

一、“调整、改革、整顿、提高”方针的贯彻

  1979年4月,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工作会议,提出用3年时间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5月,山西省委召开工作会议,分析了山西的政治、经济形势,研究讨论了全省进行国民经济调整工作的方案和具体措施。6月上旬,晋东南地委召开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中央工作会议和省委工作会议精神,研究了如何联系本区实际搞好国民经济调整的问题。6月下旬,晋高阳陵沁各县委联系当地的实际,围绕国民经济调整展开了调查和讨论。

  5县的实际情况表明,国民经济调整确有必要:第一,各县农业和工业的比例关系已经严重失调。农业发展缓慢,可提供的商品粮食、经济作物产品同需要之间存在着很大差距。1978年5县农业提供的商品粮为5200万公斤,而实际需要6300万公斤;各种经济作物产量占国民经济的需要的比例,商品棉为70%,商品油为67%,果品蔬菜为30%。第二,农业内部比例关系失调,不是“以粮为纲,全面发展”,而是孤立地抓粮食,经济作物产量长期处于停滞甚至下降趋势。1978年与1965年相比,棉花、糖料、麻类等产量大体持平,而油料产量下降近一倍,由351.5万公斤减至179.5万公斤。农田水利工程与农业机械管理差、配套少、损坏多、效益低,没有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第三,工业内部比例关系失调。1978年轻工业总产值在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仅为17%,电力供应严重不足,交通运输长期处于紧张状态,煤炭工业的采掘与运输、销售之间,冶金工业的采选与炼轧之间的比例也不协调。第四,积累与消费的比例严重失调。1978年农民人纯均收入80.6元,职工平均工资 582元,与1965年相比,仅分别增加34元和22元。在集体福利、职工住宅、公用事业、环境保护和文教卫生方面欠帐很多。这些比例关系严重失调影响到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1979年以来,工业增长缓慢,许多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亏损企业不断增加。

  国民经济出现比例失调的根本原因,在于“文化大革命”中“左”的方针和路线。而在粉碎“四人帮”后的两年中,又一度盲目追求国民经济发展的规模和速度,把基本建设的战线拉得过长,以致发生了“洋冒进”。

  有鉴于此,5县都制定了国民经济调整方案。1979年,5县基本建设投资由年初计划的8500万元调整为6800元,投资方向主要偏重于交通、通信、电力、水利等基础设施。工业总产值年初设想增长12%,调整为9%,达到11.2亿元,对一些原材料不足、质量低劣、产品不对路、成本高、消耗大、销售困难的产品,均降低了指标,有的限制生产。农业生产的主要指标调整为:粮食5.05亿公斤,比1978年增长0.6%,棉花398万公斤,比1978年增长12%,油料365万公斤,比1978年增长104%。财政收支预算,1979年财政收入调整为7000万元,比1978年实际完成增长10.3%,支出指标调整为6300万元,比1978年实际支出增长6.1%。

  1979年10月下旬,晋东南地委召开全区县委书记、县长会议,对国民经济调整情况进行了研究。会议认为调整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没有达到应有的效果。由于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调查研究不够,对于经济工作出现的各种复杂问题吃得不透,因而在调整、改革、整顿、提高方面,提出的措施不力,想出的办法不多,迈出的步子不大。会议提出,今后两年,要把工作重点放在调整工业和整顿企业方面。今冬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地营、县营企业、手工业、社队企业订出一个关停并转的具体规划,不关停的企业都要提出具体的挖潜革新改造计划,并制定出有力的保证措施。要通过调整,充分发挥各地的资源优势,优先发展煤炭工业。在农业方面,要把行之有效、受到干部、群众欢迎的各种生产责任制和经营管理方法固定下来。要坚持“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原则,继续纠正“穷过渡”。要进一步落实群众自留地和家庭副业政策,鼓励集体、个人一齐上,全面发展农、林、牧、副、渔生产,为国家、群众和市场提供大量的农林牧副产品。

  1980年2月,晋东南行署制定《关于加速发展蚕桑生产的若干规定》和《关于油料生产若干政策》,提出奋战三年,栽桑2亿株,产茧15万担,尽快建成蚕丝生产基地。晋高阳陵沁各县均成立了蚕桑工作站。同年4月,为落实省委《关于加快发展轻纺工业的规定》,晋东南地区成立了轻工学会,有计划、有步骤、有选择地对现有一批企业进行挖潜、革新和改造,到1980年6月,全区轻纺、二轻、化工、冶金、机械5个行业的50种主要产品,80%质量达到或超过历史最高水平,产量也有大幅度增长。高平县河西公社焦河大队丝毯厂生产的手工艺品丝毯,受到外国客商青睐,出口到英美、瑞士等国家,1979、1980两年共创汇47万美元。

  为了解决调整中出现的就业困难,1980年3月26日至28日,晋东南行署在晋城召开安置待业青年工作经验交流会。面对地营、县营企业整顿、调整的压力,提出尽可能发展城镇集体企业,多安置待业青年。安排确实有困难的,可动员待业青年上山下乡。要因地制宜地创办知青场队,坚持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原则,并鼓励知青自谋职业。

  1980年9月中旬,晋东南行署在晋城召开全区财贸工作会议,就进一步搞好财贸调整,发挥财贸部门的职能作用,支援煤炭能源基地建设等问题进行部署安排。会议要求财贸部门,一要大力扶持社队发展粮食生产和多种经营,争取两三年内使全区林牧业收入占到农业总收入的40%。二要进一步搞活市场,搞活经济,积极发展集体和个体商业服务业,允许多种经济成份、经济形式并存。三要促进国营商业服务业积极与集体和个体商业服务业开展竞争,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四要加强工商管理,保护合法经营,制止非法活动。五要改进资金管理分配办法,充分发挥税收和信贷的杠杆作用,促进国民经济的调整。会议以后,晋城地区经济形势开始转变。10月,陵川县细毛羊产毛量创历史新高,达到19.1万多斤,居全国各县之首。11月,沁水县400多名科技人员和领导干部请新西兰专家介绍了现代化养羊方面的经验,并就合作建立示范牧场达成意向。12月10日,高平县邮电局安装的自动电话交换机竣工使用。同月下旬,已有1700多年生产历史的晋城西沟犁铧恢复生产。年底,晋城县农户饲养长毛兔10万余只,收购兔毛22774斤,占全省总收购量的63.3%,为国家换取外汇45.5万美元,居华北第一。同时,高平赵庄、牛山煤矿铁路专用线、沁水永红煤矿矿井、晋城新房凹变电站、郭壁电灌站、树脂厂、阳城冷库等7个投资超百万元的基建项目建成投产。晋城城关公社以人均收入267元,位居全区之首。

  1981年2月10日至23日,晋高阳陵沁各县委相继召开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中央、省委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研究制定国民经济调整措施,落实1981年各项生产计划。会议提出,在工业上要继续贯彻中央八字方针,“找米下锅”,完成和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生产计划;在农业上要巩固和完善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抓好经营管理,搞好农业内部结构调整,积极发展林牧副业。从1981年起,各县进一步调整了国民经济计划和年度财政预算,压缩了基本建设项目,控制了基本建设规模。1981年,5县基本建设投资为4110万元,1982年进而控制到3234万元,分别比1979年减少2786万元和3662万元,减幅为68%和113%,比1980年分别减少2144万元和3020万元,减幅为52%和82%。同时,调整了投资方向,除适当增加能源、轻纺工业的投资外,开始注重了对企业的技术改造。为了解决人民生活中出现的某些实际问题,在投资总量大幅度减少的情况下,提高了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非生产性建设投资的比重。1981年,5县非生产性投资的比重由1979的13% 上升为35%。1982年,用于非生产性投资超过生产性投资12个百分点,其中用于文教卫生和其它福利事业的投资比重由1979年的7.2%上升为18.6%。

  4月3日至5日,晋东南地委召集各县县长重点讨论调整农业内部结构,积极发展多种经营问题。决定在认真落实各种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同时,在林、牧、副业生产上,积极发展肉牛、细毛羊、蚕桑、红果等产品;大搞土特产品的采集加工;积极发展小水电;合理开发矿产资源。倡导各种各样的专业队、专业组、专业户、专业工,实行联产计酬的“四专一联”。这次会议对全区多种经营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7月18日,阳城服装厂生产的童装在全省服装质量评比中名列第一。9月23日,陵川县成立了全省第一个县办小水电公司。11月中旬,高平丝织厂织出了质量优良的出口真丝双绉,并开始接受外商订货,从而结束了全省只能出口真丝原料,不能出口真丝织物的历史。

  到1982年底,晋城各县的经济调整收到明显成效,全年社会总产值达18.5亿元,比调整前的1978年增长19%,年均增长4.8%。其中,工业生产总值达12.9亿元,比1978年增长24.9%,年均增长6.1%;农业总产值达5.6亿元,比1978年增长7.5%,年均增长1.9%。

  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稳步推进

  (一)放宽农村经济政策,试行多种形式责任制

  1978年11月,晋东南地委农政部召集各县农政部长、经营管理站站长及地直有关部门负责人,集中讨论落实党的农村经济政策。1979年3月,在地委召开的专题研究部署农业生产问题的常委扩大会上,特别强调了落实党的农村经济政策问题。随后,晋高阳陵沁各县委相继制定出本地落实农村经济政策的具体措施,其主要内容有:

  划小核算单位。人民公社坚决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生产队的自主权和社员的民主权必须得到尊重;保证生产队对劳力、土地、物资、资金的所有权,反对一平二调。已经过渡为大队核算的单位,凡是经过群众充分酝酿讨论,大多数社员要求把大队核算改为生产队核算的,应一律批准。据统计,5县自“文化大革命”以来,有98%的生产大队过渡为以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划小核算单位后,到1979年底,5县以大队为核算单位的减少到39.5%。1980年1月,晋东南地委、行署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农村经济政策的一些规定(试行)》。这一《规定》贯彻后,到本年底,5县农村全部转变为以生产队进行核算。

  改进劳动计酬办法。摒弃大寨式的“评工记分”劳动管理办法,实行定额计酬的管理责任制,即小段安排、小段作业、小段验收与定人员、定时间、定标准、定质量、定报酬。实行这种形式的责任制,避免了“干活一窝蜂,分配一拉平”的现象,打破了吃“大锅饭”的绝对平均主义,也有效地扼制了过去“评工记分”中评“政治分”“印象分”等人为评分现象。到1979年底,5县实行定额计酬管理责任制的生产队占到65%。

  合理收益分配。在实行粮食征购“一定五年”不变的同时,积极退还社员的自留地,在国家、集体征购保证的情况下,社员有权决定自己在自留地上种什么作物。到1979年底,5县95%以上的生产队将自留地退还给社员自种。

  开放农村集市贸易。在农业学大寨运动中,许多地方硬性关闭了集市贸易,给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了困难。1978年7月,山西省委发出《关于正确对待农村集市贸易的通知》,各县的农村集市贸易开始恢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对农业学大寨运动的重新认识,晋城所有城镇和较大的村庄都先后开放了集贸市场,社员有权在集市上出售自己多余的农副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社队完成向国家交售任务和合同任务后,允许将剩余农副产品和自己加工的其它产品直接运到城市销售,可以自设门市部,也可以与城市国营商业签订合同,建立各种交易关系。

  坚持以粮为纲,全面发展。把农、林、牧、副、渔放在同等地位,允许搞家庭副业,坚决执行“谁种谁有”、“谁经营、谁管理、谁受益”政策,搞好经济区域规划,逐步做到农区以农为主,林区以林为主,牧区以牧为主,一业多主,多种经营,各有侧重地发展生产,走农工副结合,综合发展的道路。

  农村经济政策的放宽,极大提高了晋城各地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自主性,广大农村干部和群众开始摆脱“左”的束缚,冲破禁区,尝试建立各种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

  晋城各县建立农业生产责任制,是从学习外地经验开始的。起初,实行的是包工制,随后又发展为包工到组、联产计酬或包产到组的责任制。至1979年春,5县共有683个生产队建立固定作业组,实行包工到组、联产计酬生产责任制,占到生产队总数的7.4%。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后,一些生产队开始实行联产到人、包产到户,进而发展到包干到户。当时,这种改革虽然数量不多,但它冲破了“左”的思想禁锢,为推动全区农村解放思想实行全面改革迈出了重要一步,起到了示范作用。

  1980年1月,晋东南地委、行署颁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农村经济政策的一些规定》。9月,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文件下发后,晋城各县根据中央和省、地委指示精神,一方面抽调300多名骨干到各公社进行宣传辅导,督促社、队党委、党支部把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当作一个中心环节来抓。另一方面派出15个调查组,深入不同类型的社队进行调查研究。旨在把不同类型社队的情况、特点、问题和应该采取的责任制形式搞清楚,尽快确定适合本地情况的责任制形式。在此基础上,各县召开县、社、队三级干部会议,对照中央文件,研究制定本县加大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问题。并要求各地在工作中要注意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不搞强迫命令。会后,各公社立即召开生产队长(有的扩大到作业组长)以上干部会议,进行了贯彻落实。同时,各县还分别派出100多人的工作组,到各公社帮助建立农业生产责任制。到1980年底,5县落实和基本落实生产责任制的生产队已达9972个,占到生产队总数的97.2%。

  (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建立与发展

  从1981年春季开始,晋城境内掀起以建立联产到劳、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为主要形式的生产责任制热潮。

  1981年4月3日至5日,晋高阳陵沁5县县长赴长治参加了地委召开的专门研究进一步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问题的会议。回来后,分别就建立以联产到劳、包产到户、包干到户为主要形式的联产计酬生产责任制进行了动员和部署。同年5月,5县根据山西省委的指示,由县委主要领导直接主持,对生产大队以上从事农村工作的干部,重点是大队党支部书记、大队长、大队会计,进行集中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是领会中共中央有关文件的精神和实质,组织他们用回忆对比的办法,总结农业合作化以来本地区、本大队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进一步认识“左”的危害性和建立生产责任制的重要性。通过培训,大家从思想上认识到:联产计酬生产责任制是集体经济经营管理的根本政策,是集体经济内部生产关系的重大调整,是加快发展农业的重大措施,也是调动农民积极性的最有效的办法;联产计酬生产责任制以最终产品为依据,排除了所有无效劳动,概括了各种综合因素,最科学、最公平合理地付给劳动者应得的报酬,充分体现了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完全符合客观经济规律;联产计酬生产责任制是建设现代化农业最好的过渡形式。思想认识的提高,推动了联产计酬责任制的实行。其间,阳城县君庄公社对财会人员实行联酬责任制的经验曾在全区推广。

  1981年6月,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充分肯定了农村各种联产计酬责任制,使广大农民进一步吃了“定心丸”,坚定了他们实行包产到户、包干到户责任制的决心。到1981年底,5县实行联产计酬的生产队(包括专业承包、联产到组、到劳、到户和包干到户)占生产队总数的97.6%,不联产的仅占2.4%。

  在建立生产责任制的过程中,一些县的某些地方一度出现过些不符合党的政策的情况,他们不是因地制宜地建立不同形式的责任制,而是搞“一刀切”,个别地方还出现把公有财产和企业财产私分的现象。这些问题的出现,主要是有些基层干部对党的政策领会不深,对实行生产责任制的本质认识不够、领导不力造成的。

  针对建立生产责任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特别是晋城地区地处平川,一些经济条件较好的农村基层领导对家庭联产责任制热情不高、态度消极的问题,1982年初,在省、地委的领导下,各县组织学习了中共中央《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和山西省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项补充通知》。5月至8月,还分别举办了农业生产责任制骨干训练班。通过学习与培训,着重解决了5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把党中央对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四个不变政策,以及社员承包土地不是“分田到户”,更不是“单干”的认识,广泛深入地向广大基层干部和社员交代清楚,解除他们的误解和顾虑,进一步调动基层干部群众改革和生产的积极性。二是认真解决好前段工作中所遗留的问题,诸如:对承包土地中的平均主义和土地分割过碎的问题,要在不影响稳定的总方针下作适当的调整;农业机械、水利设施、集体林木的责任制和统一管理制度尚未建立的要尽快建立;少数被分散和停止了的工副业要迅速恢复;五保户、困难户的生产和生活要妥善安排,特别是要正确地解决好部分干部放弃工作,回乡种地的问题,合理地确定基层干部的劳动报酬等。三是根据不同核算单位不同的具体条件,本着宜统则统,宜分则分的原则,明确规定哪些生产项目和事情必须由集体来统一经营和管理,哪些应该放给社员去自理。四是在每个核算单位内通过领导和社员充分协商,制定出一个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内容切实、项目清楚、职责明确、赏罚分明的承包合同。五是把党支部和村委会对集体经济的领导制度建立起来,迅速地和有效地克服在少数单位存在的干部放弃管理责任,基层组织涣散和领导软弱无力的状态。

  1982年9月1日至11日,中共十二大召开,这标志着拔乱反正任务的完成和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起步。会议之后,晋城农村围绕学习宣传党的十二大精神,加快了建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步伐。这年冬,陵川县复庄村经过民主讨论,将土地分为三等九级,以等定产,然后把耕地分为口粮田、责任田,按人、按劳承包到户,实行大包干责任制。集体经济发达的晋城晓庄村则对工副业、大型农机具、水利设施、林果地、农科队和40亩蔬菜地实行统一经营,把牲畜、零星果树、小型农具分到各户,将土地分为自留田、口粮田、公粮田、劳保田承包到户。阳城县南关村实行“以业定工,以工投劳”,全大队划分为农、林、牧、副、工、商、水等7种行业62个专业作业组,50多个经营项目,根据社员特长,按能承包,实行承包专业化。到1982年底,5县实行大包干的生产队达11692个,占总队数的98.4%,大包干户数400970户,占总农户的98.7%。

  以“大包干”为主要形式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生产品种上,生产队只对国家征购部分提出要求,其余部分生产什么,生产多少,由社员自己决定。在产品分配上,社员只包完成国家征购任务,包上交生产队提留,其余归个人所有,群众概括为“保证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这种责任制使农民获得了生产和分配上的自主权,把农民的责、权、利紧密结合起来,不仅克服了以往分配中的平均主义,“吃大锅饭”等弊病,而且纠正了过去管理过分集中、经营方式单一等缺点,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农村经济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一是社员生产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空前提高了。过去是“上地人叫人,地头人等人,干活人看人,收工人撵人”;现在是“什么时候醒来什么时候干,什么时候乏了什么时候算”。“不用催,不用叫,一个比一个起得早,一个比一个干得好”。二是社员有了安排生产的主动权,不再有人瞎指挥,人人种地动脑筋,土地利用更加科学和充分。“圆地变成方地,短地变成长地”。三是社员有了支配劳动时间的权利,耕作适时、工效提高、劳逸适当。过去是“早上五点半,地头两送饭,黑夜还得加班干”,现在是“工没有少做,戏没有少看,集没有少赶,粮没有少打,钱没有少赚”。四是闲散劳力被充分调动起来投入了生产,“一人包工,全家出勤,男女老少齐上阵,浑身都是劲”。五是农活质量大大提高了。有人说:“土地整得好,茬子拾得净,要问是谁家,包产到户没疑问”。多年失修的老堰修好了,多年不平的田地平整了。有人挖地一尺,要叫土地“来个大翻身”,要叫产量“来个成倍增”。六是社员投资的积极性大为提高。有的地方出现化肥供不应求、良种库存卖光的现象。七是干群关系密切了。社员说:“这才看到干部在生产中领导生产了”。八是社员对集体经济更加信任了。过去人们说:“生产队是匣匣,社员是个钯钯,不怕钯钯没齿,就怕匣匣没底”。现在集体收入多少,社员“都看得一清二楚,瞒不住众人的眼,今后可以放心劳动了”。九是过去靠吃集体饭的闲人懒人不见了。过去是“你歇着,我坐着,打不下粮食都饿着”。现在是“磨不推自转,人不催自干,既治了懒人的病,又鼓了勤人的劲”。十是推广科学技术和学习先进技术蔚然成风。过去社员看作是领导的事,现在是“争着学,抢着看,不学不问是傻蛋”。

  1983年1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的重要文件,明确肯定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认为这是在党的领导下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化理论在中国实践中的新发展。文件指出,稳定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仍然是当前农村工作的主要任务。1月25日至2月3日,山西省委、省政府根据山西山地、丘陵占全省总面积80%以上的特点,召开山区工作会议,提出今后山区建设的指导方针和政策措施:第一,鉴于山区自然和历史特点,改革的步伐要更大,政策要更优惠,核心要突出一个“包”字,范围从农业推广到四荒(荒山、荒坡、荒沟、荒滩),林、牧、副、工、商、供销、交通、科技,以至干部的岗位责任制等各个方面,承包形式不拘。第二,发挥当地资源优势,主攻方向在逐步实现粮食自给的同时,大力发展林业、畜牧业、煤炭开采业和多种经营。第三,大力开展小流域治理,从根本上治理水土流失,逐步恢复生态平衡。第四,交通是经济发展的命脉,所谓山区闭塞和落后,实质上主要是交通问题,必须加快山区的通路、通电工作。第五,积极选拔、培养和集聚人才。

  省委、省政府山区工作会议后,晋城各县县委、政府下大力气抓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稳定和完善,并把承包制推广到更大的范围,多方面放宽农村的经济政策和规定:①在宜林荒山中,自留山可以超过30%,集体的“四荒”要划给社员植树,树权归社员,并有继承权。地边树随地走,作价保本,种植分成,大头归社员。② 允许农民个人或联户购买农副产品加工机具,小型拖拉机,从事生产和运输,私人还可以购置大型拖拉机、汽车。③ 允许社员进入流通领域,在国家许可范围内,从事各种商业活动。④ 允许农村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种植、养殖业的能手请帮工、带徒弟。⑤ 允许社员在政策许可范围内从事长途贩运。⑥ 集体的大牲畜和羊群,可以由专业户承包,养用合一,也可以作价卖给社员。⑦成片果园可以承包到一户、联户或者小组。⑧ 集体苗圃可以承包到户,发展专业户育苗。发展新苗圃,可以给专业户划分育苗地,一切收入归社员。⑨机、电井等设备可以承包到组、到户,可以作价卖给社员。井权归集体,设备归个人,在统一规划下,允许社员在承包地上打井,发展水利。⑩小型加工机械,可以由组或联户承包,也可以作价卖给社员。这些政策和规定,促进和巩固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建立和发展。到1983年底,一些过去的老先进大队、条件较好的平川区和城镇郊区,也都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至此,5县所有生产队全部建立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年,晋城县40万亩小麦喜获丰收,共产小麦1.4亿斤,平均亩产352斤,创历史新高,成为晋东南第一个小麦产量超亿斤县。阳城县共养春蚕1.6万张,蚕茧总产达120万斤,也创历史新高。事实证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进一步解放了农村生产力。

  在普遍建立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过程中,农村的专业户和重点户迅速发展。据统计,到1983年5月,晋城境内涌现出各种类型专业户、重点户118,716户,占农村总户数的29%。这些专业户、重点户成了农村发展的生力军和排头兵,成为农村经济向专业化、产业化过渡的必要形式。为了引导“两户”健康发展,并在发展中不断提高,1983年5月至7月,晋城、高平等县根据省、地委要求,相继制定了《关于发展和提高专业户、重点户的若干规定》,要求各级领导一要继续清除极“左”路线的影响,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对“两户”的认识;二要继续放宽政策,让“两户”率先劳动致富;三要及时转变工作作风,注意培养新典型,每位领导都要联系2至3户专业户、重点户,帮助“两户”解决生产中的具体困难。7月上旬,山西省委书记李立功在晋东南视察期间,先后访问了沁水、阳城、晋城、高平、陵川县的部分专业户、重点户,并就山区发展经济提出了指导性意见。7月16日至22日,晋东南地区在高平召开“两户”现场会,着重交流与推广了高平县委、县农行、拥万公社党委、寺庄公社贸易货栈以及晋城县委等13个单位在发展和提高“两户”工作中的经验与做法。

  1984年1月,中共中央下发了《关于1984年农村工作的通知》,山西省委召开了农村工作会议。此后,晋城各级领导围绕学习传达中央文件和省委工作会议精神,集中解决思想认识上存在的三个问题:一是衡量农村工作质量的最高标准是使农民尽快地富起来;二是要使农民尽快富裕起来,必须发展商品生产;三是联产承包责任制是长期执行的政策。接着,各县主要抓了延长土地承包期的工作,明确规定土地承包一定15年不变,生产周期长的果树、林木、荒山等,承包期可以长达50年以上。结合延长土地承包期,本着“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对一些责任田作了调整,使土地相对向种田能手的手里集中。这些措施采取后,有10多万劳力从土地上分离出来,转向其它专业性经营和开发性生产,初步改变了农村的产业结构,工农商结合型取代了单一农业型。6月中旬,阳城县山头村5户农民创办了全省第一家农民“音像开发公司”。7月1日,阳城县曹炳胜的私人客车在县城车站开业剪彩,成为晋东南第一个客运专业户。7月21日至24日,全省家庭林场工作会议在沁水县举行,总结推广沁水县兴办家庭林场的经验。11月10日,陵川县附城镇首批农民考察团一行14人,启程前往浙江、江苏、广东等省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参观考察,重点学习化工、造纸、开采、冶炼、建材、食品等6个行业的生产技术。5县还先后派出近400名干部深入农村,帮助一些地方落实土地承包期政策,完善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1984年底,5县农业总产值按1990年不变价格计算,达到8.5 亿元,比1978年增长63.5%,平均每年增长9.1%,农民人均纯收入达362元,比1978年增长4.5倍,平均年增长64.3%。粮食产量达到6.7亿公斤,油料产量达到0.07亿公斤,分别创历史最高水平。

  (三)农村人民公社体制的废除与供销社体制的改革

  农村人民公社是1958年大跃进的产物。它在组织筹办生产队无力兴办的生产建设项目和企业方面,曾经发挥过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普遍实行,人民公社这个名字已名不符实,公社体制已不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和政权建设。因此,取消人民公社体制,恢复乡镇已成为农村改革的必然。

  1983年初,晋城各县组成调查组,广泛调查,征求意见,确定改社建乡的思路,即在现行行政区域不变的前提上,把原公社改为乡(镇),分设乡(镇)党委和乡(镇)政府。把生产大队改为行政村,设村民委员会和村农业生产联合社;把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和农业生产合作社。

  同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镇)政府的通知》。1984年2月24日,山西省委、省政府发出《关于切实搞好政社分开,建立乡(镇)政府的通知》。3月,晋城各县根据中央、省委的通知精神,相继提出了本县“政社分开建立乡(镇)政府工作的方案”。其基本内容是:人民公社不再是国家政权在农村的基层单位,原来由人民公社行使的职能由新的乡(镇)人民政府来行使。撤销作为行政机构的生产大队,成立村民委员会,其性质为农村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负责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调维护社会治安,协助人民政府搞好本村的行政管理、生产建设、教育、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

  晋城各地的撤社建乡工作分为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重点是政社分开,建立乡(镇)人民政府的管理体制。到1984年5月底,5县建立117个乡(镇)人民政府(其中镇人民政府30个),2407个村民委员会。第二阶段的重点是建立和完善乡(镇)村合作经济组织。乡(镇)经济组织基本上是两种形式:一是由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直接领导下的专业公司或农工商联合公司;二是乡(镇)人民政府与经济实体之间设有农业合作社或经济联合社。村一级的合作经济组织,有的以原生产队为基础设置,有的以自然村为基础设置,有的同村民委员会分立,有的是一套班子两块牌子。乡(镇)经济组织与村民经济组织以及其他专业合作社之间是平等互利的关系,各自都是独立的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到1984年底,晋城境内80%以上的乡(镇)村都建立了经济组织。

  供销合作社是农业互助合作运动中由农民集资创办的合作经济组织。它作为一条城乡经济交流的主渠道,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曾起过积极的作用。以后,供销合作社同国营商业“两合两分”,逐步由“民办”变成“官办”,失去了合作经济原有的自主经营、机动灵活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特点,越来越不适应农村经济形势的需要和农民发展商品生产的要求。1982年后半年至1983年3月,晋高阳陵沁各县相继开始对供销社体制进行改革,为此制定了改革方案,成立了县长任组长的改革领导组。改革的目标是建立为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提供供销、加工、贮存、运输、技术、信息等社会化服务体系。核心是由“官办”改为“民办”,使其真正成为农民群众集体所有的合作商业。改革首先从基层供销社入手,集中精力清理社员股金,落实股权,补发红利和进行扩股,恢复民主管理,扩大基层供销社的自主权。到1983年10月,5县117个基层供销社全部完成了恢复“三性”(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的初步改革,并召开了社员代表大会,成立了县联社。县联社、基层供销社两级共有理事731人,监事531人,社员代表1582人,其中农民142人,职工189人。初步改革增强了基层供销社的纽带作用和活力。

  1984年,5县各级供销社根据省10厅局下发的《关于深化供销社体制改革的方案》,开始第二步改革。各县(市)委书记、县(市)长亲自带领供销社主任、农工部长到河南武陟县学习供销社体制改革经验,回来后以“五突破”(劳动制度、农民入股、经营范围和服务领域、按劳分配、价格)为中心,开始扩大供销社的自主权。

  1985年初,晋城各地供销社改革围绕商品生产,建立了综合服务体系。同农民联合兴办种植业、养殖业商品生产基地,共同举办农副产品加工或兴建流通服务设施。陵川县供销社通过帮助贫困户寻找致富门路,根据贫困户特点,发展不同产业,在资金、物资、信息、技术上向贫困户倾斜,共扶助贫困户2083户,先后有1291户农民摆脱贫困,437户成了专业户,其事迹受到国家商业部、民政部表彰,在全国推广。此外,各地供销社还在发展横向联合,为农民实行部分商品代理制等方面进行了改革,增强了供销社自身的积累与发展能力。经过改革,供销社依靠生产、供销一条龙式的服务,赢得了市场,搞活了企业,不仅促进了农村经济的繁荣,也大大增强了供销社自身的实力。晋城市(1983年原晋城县撤县改为县级市)供销社在改革中走在了前列,1985年4月下旬,被评为全省供销社系统的十面红旗之首,省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委员会为该社记特等功。

  三、乡镇企业迅速崛起

  乡镇企业是农村经济中非农产业的总称,是在农村手工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萌芽于农业合作化时期,产生于1958年的农村人民公社化时期。1984年6月以前,称为“社队企业”。1984年6月,随着晋城各县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镇)政府,社队企业改称乡镇企业。

  20世纪60至70年代,以“五小工业”为主体的晋城社队企业曾走在全省的前列,在全国也颇有名气。晋城县曾被树为全国“工业学大庆”的一面旗帜。但是,由于公社、大队对企业实行“统收统支”的僵化管理,社队企业的利润大部分上缴,成为社、队以工补农、社队建设、经费开支的主要来源,只有小部分用于企业自身建设和扩大再生产。企业内部存在着“完成任务好坏一个样”、“企业盈亏一个样”、“职工贡献大小一个样”的“大锅饭”问题,严重制约了社队企业的发展后劲。

  为了加快社队企业发展的速度,从1979年起,晋城境内开始对大部分此类企业实行“五定一奖赔”的经济责任制。即社队对企业实行定人员、定产值、定资金、定利润、定报酬,超利润指标奖励,完不成指标受罚。企业对职工,也实行定出勤、定工作量、定质量,超奖欠赔的“几定一奖赔”责任制。由于定额管理,有奖有惩的经济考核代替了对企业生产经营的直接干预,企业开始有了一定的经营自主权,对促进企业积极有效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讲求经济效益发挥了重要作用。只是由于当时“政企合一”的管理体制没有改变,“五定一奖赔”制度并未真正落实。

  1980年,晋城、阳城等县部分社队企业,借鉴农业承包责任制的经验,试行“利润大包干”办法。这种“一人承包,一个指标,一次包死,超奖欠赔”的承包办法,责任明确、合同简单、效果良好。晋城县城关公社西关大队铸造厂,原来经营不善,管理混乱,1978年,全厂年收入仅4.5万元。1980年,该大队大胆启用能人,把懂技术、会管理的“明白人”选拔到领导岗位,实行企业对大队“利润大包干”责任制。企业内部实行以件计酬、按质论价、多劳多得的“小包干”责任制,并建立健全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实行领导分工把关,包车间、包产品的内部承包办法,大大调动了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和责任心,提高了劳动生产率。1983年,该厂生产的暖气片畅销东北、内蒙、新疆等20多个省市,在山西省同行业产品质量鉴定评比中名列第一。当年上交国家税金6.3万元,上缴集体利润23.4万元,职工人均收入2250元。随后,晋城全境普遍推广了“利润大包干”责任制,对增强企业活力,提高经济效益起了积极作用。以现在的眼光看,这种大包干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承包指标不完善、监督手段不健全、企业领导不稳定、承包合同不严肃、承包者容易发生短期行为等。

  1982年党的十二大以后,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确立,单一的农村集体经营体制被打破,农村产权集体所有制受到了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冲击。在这种形势下,晋城境内的社队企业开始试行合伙制、股份合作制、股份制等多种改革。这一年,以晋城县城关公社西巷机械厂为代表的一批企业,开始采取职工带资入厂、集资办厂、折股计工、平均分利等办法,有效地缓解了企业资金短缺的矛盾,为扩大企业规模,促进企业发展走出了新路子。

  到1983年,晋城境内农民联户、合作企业达到3424个,占社队企业总数的16.6%;从业人数30428人,占社队企业人数的16.8%;联户、合作企业总产值844.6万元,占社队企业总产值的12.4%。

  多种所有制并存的改革,为社队企业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道路。1983年底,晋城境内社队企业7517个,从业人员100195人,总产值达到31637万元,比1978年增长62.7%,平均年递增12.5%;总收入19812万元,比1978年增长38%;实现利税7629万元,比1978年增长57.7%;固定资产净值达到14793万元。

  1984年6月,晋城各县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镇)政府后,原属公社、大队管理的社、队企业改称乡镇企业。1985年初,各县乡镇企业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速发展乡镇企业的决定》,相继制定出一系列保护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这些政策的主要内容有:第一,明确发展乡镇企业是振兴农村经济的必由之路,是建设具有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一环。第二,要求建立合理的产业结构,采取灵活的政策措施,从各方面保护和扶持乡镇企业的发展;第三,给乡镇企业更多、更大的自主权;第四,实行“外引内联”,提高乡镇企业的产品竞争力;第五,全党动员,把发展乡镇企业当作一件大事来抓。为此,1984年冬到1985年初,晋城各县派出经济考察团,到江苏、广东等地考察学习。通过这些措施,境内的乡镇企业出现了多层次、多形式的发展态势,初步形成乡镇办、村办、乡村联办、户办、乡村户联办“五个轮子一齐转”的局面,被称为“五轮驱动”。乡镇企业的种植业、养殖业、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与服务业等6个产业部门,都在不同的基础上全面发展起来,出现了“六业兴旺”的局面。

  在此期间,乡镇企业逐步推行“集体承包、厂长负责、定包利润、超额分成”的承包任期目标责任制,改干部任免制为招聘制,改固定工制为合同制,改固定工资制为浮动工资制,调动了承包经营者和职工的积极性,增强了企业活力。1984年,晋城境内乡镇企业达到20676个,从业人员185168人,总产值68298.71万元,总收入46713.62万元,上缴税金4176.79万元,纯利润13771.41万元,这一时期成为晋城“乡镇企业超高速发展时期”。

  四、城市经济体制改革探索

  在农村经济改革取得进展的同时,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也开始探索。从1978年党的十一届一中全会召开到1984年底,晋城的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处于试点阶段。试点的主要内容是政企分开,下放企业,扩大企业自主权,推行经济责任制、厂长(经理)负责制,以及尝试进行财税、流通、价格、金融、投资体制改革。改革的方法是局部试点,单项推进。从改革的成效看,它激发了企业的活力和职工的积极性,企业的经营管理得到了改善,经济效益有了一定提高。但是,也存在着明显的不足,主要是由于新旧体制转换期间矛盾较多,单项改革很难持久深入;加之缺乏经验,改革的政策多变,安排部署缺乏连续性,这样必然影响到改革的效果。

  (一)扩大企业自主权与推行经济责任制

  1979年4月7日至10日,晋东南行署召开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和部分企业厂矿负责人座谈会,讨论加强企业政治思想工作,深入开展工业学大庆和增产节约运动,加快工业发展步伐,改进企业管理和领导作风,支援农业生产等问题。会上,省委常委、省革委副主任郭钦安介绍了全省进行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改革企业管理体制情况,要求晋东南地、县领导和厂矿负责人积极进行改革的试点探索。会后,晋城、高平、阳城等县确定一些厂矿进行扩权试点。扩权主要内容是实行利润留成,把企业经营的好坏同职工的物质利益结合起来。企业在完成国家计划后有权自行安排生产,有权销售部分产品,对生产发展基金和折旧基金、大修理基金、中短期设备贷款等,有权捆在一起使用,有权决定企业机构设置和任免中层以下干部,有权对职工进行奖惩和拒绝乱摊派。

  实行扩大自主权试点后,企业增效明显。第一,企业实行利润留成制度,经济责任、经济效益同职工的经济利益挂钩,使广大职工从物质利益上更加关心企业经营,调动了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晋城钢铁厂于1979年一举甩掉了连续12年的亏损帽子,产量、质量、成本、消耗等指标创出历史最高水平。阳城蒿峪铁厂的吨铁成本连续多年为全国冶金行业生铁成本最低。第二,企业有了灵活使用资金的权力,加快了挖潜、革新、改造的步伐。1979年底,高平新庄、申家庄煤矿铁路专用线建成投入运营,加快了煤炭运销速度。申家庄煤矿采用长壁煤加金属柱,分层机组采煤试产成功。高平化肥厂进行技术革新和改造,增置沸腾炉、碳化塔,提高了化肥生产能力。晋城酒厂采用优质新菌种,使白酒和酒精的出酒率大幅度提高,用曲数量显著降低。晋城汽车配件厂严把材料检验、工艺安装、产品质量三道关,使空气压缩机的合格率达到100%,在全国同行业中处于先进水平。第三,企业有权根据市场需要组织生产,把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结合起来,引入竞争机制,把生产搞得更活。第四,扩大了企业干部任免和劳动管理的权限,企业管理的自主性和机动性增强。

  在扩大企业自主权的同时,晋城各县从1979年开始,在部分工商企业中推行了承包经济责任制,主要是厂矿企业向工业部门、工业部门向财政部门实行两级盈亏承包。同时,出现了多人联合和个人承包经营企业的形式。这种承包形式使企业在完成国家计划和利税的前提下,有了更大的自主权。企业同时对职工实行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把承包指标层层落实到班组和个人,如实行计件工资制等。1980年4月2日,晋东南地区工交建、财贸战线实行奖励和计件工资工作座谈会在高平县召开。会议指出,实行奖励、计件工资是企业内部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今后,凡具备条件而未实行计件工资制的企业,要认真实行起来;已实行的要认真总结,实行好的逐步完善,出现问题的要整顿;不具备条件的,不要盲目实行。

  1980年9月,根据省、地委确定在高平县进行工业体制改革试点的指示,高平县委、县政府经过调查研究,参照外地经验,制定出《关于高平县工业体制改革和职能机构、职权范围的试行方案》。主要内容是撤销工交办公室,成立经济委员会,确定了经委的职权及下属机构的设置。从管理体制上解决了现行经济管理体制层次太多、机构重叠、多头领导、互相牵掣、工作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等问题。

  1981年1月中旬,晋东南地委在晋城召开全区劳动就业会议。提出在“群众集资、大厂支援、国家资助,因陋就简”的原则下,大力发展集体经济,广开就业门路;企业要主动走向市场,“找米下锅”,努力完成国家下达的生产计划。企业可以自行确定职工工资、劳保福利待遇。同年3月,晋东南行署召开全区经济合同管理工作会议,要求各县全面铺开工商合同的试行和管理,以经济合同协调产、供、运、销之间的关系,用经济手段管理经济。4月,国务院召开全国工交会议,提出工交企业也要象农村搞联产承包责任制那样实行经济责任制。6月,晋城各县工交战线普遍推行经济责任制,各职能部门面向企业,密切配合,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为企业创造必要的外部条件。在计划管理上,实行指令性计划、指导性计划和企业根据市场自行安排生产相结合的形式,不同程度地扩大了企业计划管理自主权。由于经济责任制的实行,6月底,晋城矿务局超产原煤20万吨完成上半年的生产任务,全员劳动效率、采煤机械化程度等均达到或超过全国同类型企业先进水平,6月至年底,工业月平均产值比前5个月增长10.7%,利润和税金增长17%。

  1981年8月,晋东南行署召开全区财贸系统经营管理责任制座谈会,山西省省长罗贵波出席了这次会议。会后,晋城各县开始在财贸系统普遍推行经营管理责任制。到1981年底,5县95%的企业在国家和企业之间实行了经济责任制,82.7%的企业实行了内部经济责任制。财贸系统80%的单位落实了经营管理责任制。

  从1982年开始,各县把完善经济责任制的重点放在落实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上,分别组团到浙江、江苏、上海进行了专题学习考察。1983年5月,高平、阳城两县实现了企业无亏损。8月,晋城改为县级市。11月,原地营晋城钢铁厂、太行印刷机器厂、晋城皮革厂下放给晋城市管理;高平造纸厂、高平链条厂、高平变压器厂下放给高平县管理,同时扩大了地方和企业的经营自主权。

  1984年6月17日至21日,晋东南地委、行署召开包括乡镇以上领导1000多人参加的全区改革工作会议,围绕“城市改革首先是工商企业改革”这一重点,认真学习了中央和省委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文件,就全区如何加快城市经济体制改革进行了讨论和研究,制定出《关于进一步放宽政策,搞活工商企业的若干规定》和《对各县(市)委正副书记、政府正副县(市)长实行经济奖惩的办法》。到年底,全境工商企业层层实行了经济承包责任制或门店独立核算制,完善了企业内部的经济责任制,改革了工商企业内部的分配制度。在工业企业实行了计件工资、浮动工资、岗位工资。在商业企业实行了浮动工资制、销售工资含量制、以销计酬制、日工资制、职务津贴等多种形式的工资制度,克服了职工吃企业“大锅饭”的弊病。

  (二)国有企业的利税改革

  为了解决国有企业实行利润留成和经济承包责任制后出现的一些企业吃国家“大锅饭”的问题,晋城各县在1983年7月和1984年10月,先后分两步实行了利税改革。

  国务院批转的财贸部《关于国营企业利改税试行办法》规定:凡是盈利的国营大中型企业,根据实现的利润,按55%的税率交纳所得税,税后利润一部分分别采取递增包干、固定比例、定额包干等办法上缴国家,一部分按国家核定的留利水平留给企业。凡是有盈利的国营小企业,根据实现的利润,按8级超额累进税缴纳所得税,税后利润全部留给企业。1983年7月,晋东南地区首先在沁水县搞利税改革试点。随后,各县相继实行了利改税。同年,5县工业总产值达14.98亿元,比利改税前增长17%,实现利润增长28.4%,上缴国家利润增长14.9%。

  1984年9月,晋城境内10多家国有企业逐户逐级开展利改税测算工作。10月1日起,全部按第二步利改税办法开征各税。对小型企业和预算外国营企业按新8级超额累进税率征税。对部分大中型国营企业在征收55%的所得税后,再征收国营企业调节税。同时,将原工商税按照纳税对象,划分为产品税、增值税、盐税和营业税。对第一步利改税设置的国营企业所得税和国营企业调节税加以改进,增加资源税、城市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对核定的基数利润扣除55%的所得税后,留利达不到1983年合理留利的大中型企业不征调节税,并在一定期限内经批准减征一定数额的所得税。第二步利改税改革,由税利并存过渡到完全以税代利,既是国家与企业之间分配关系的一次重大调整,又是工商税收制度的一次全面改革。通过利改税,由原来单一税制转变为多税种、多环节、多层次的复税制,形成了以流转税和所得税为主体,其他税种相配合的税制体系。

  利改税改革,取得了预期的效果。第一,通过改革,把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基本上纳入了固定的轨道,使国家和企业都做到心中有数,减少了过去那种每年争基数、争留成比例的扯皮现象。第二,较好地解决了企业吃国家“大锅饭”的问题。实行利改税后,企业如赢利,除了上缴国家税收外,还能留下一部分利润;企业如亏损,国家不再给予补贴,这就给企业既增加了动力,又增加了压力。第三,企业不再按行政隶属关系上缴利润,所有国有企业都把税收交给税务部门,有利于协调“条条”与“块块”、中央与地方的经济关系。第四,发挥了税收所具有的强制性、稳定性的作用,保证了财政收入及时稳定入库,企业拖欠收入的状况明显减少。利改税改革基本适应了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经营方式、多条流通渠道并存的现状,对增强企业活力,扩大企业自主权,加快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起了推动作用。

  在实行利改税的同时,财政体制改革也逐步展开。1979年,省对各地、县实行“增收分成,收支挂钩”的财政管理体制,主要内容是地方财政支出同地方财政收入挂钩,实行总额分成;地方机动财力按当年实际收入比上年增长的部分和确定的增收分成比例提取。这种体制是增收部分按上级核定的比例,能够留给地方一部分机动财力,至于收入计划、支出指标仍由上级核定。这种改革仍具有统收统支的性质,存在统得过多的弊端,束缚了地方当家理财的积极性。1980年,省对各地(市)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管理体制,主要内容是:在收入方面,将地方组织的收入划分为固定收入和调剂收入(工商税收),实行分类分成的办法;在支出方面,一是经常性支出按企业和事业隶属关系划分;二是专项支出仍由上级财政以专款形式下拔,不列入地方支出包干范围。这一改革打破了长期以来财政管理体制上的统收统支局面,调动了各级地方政府和财政部门当家理财的积极性,对地方经济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1983年利改税改革后,省对晋东南地区又调整为“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一定五年不变”的财政管理体制。地区对晋城各县财政管理办法调整为:对晋城、高平按划定的税种实行“核定收支,总额分成”;对阳城实行“完成考核任务,执行递增包干,不达考核收入任务,仍按比例上交”;对陵川、沁水则实行“核定收支,定额补助”。以上不论哪种办法,完成考核任务的超收部分都全部留给县里支配。

  (三)购销、价格体制的改革

  农业和工业生产体制的改革,必然要求对流通领域长期实行的统购包销制度和价格体制进行相应的改革。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晋城各县在物资管理体制和商业企业所有制结构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农产品、工业品和生产资料流通中的计划调拨比例大幅度降低,生产和商品流通中的市场调节作用逐步增强,这对于促进工农业生产,产业结构、产品结构调整和国民经济发展都起了积极的作用。

  对工业产品的经销,从1979年起,赋予商业企业一定的自组货源的权力,部分工业品实行了订购和选购,用“以销定产”取代了“以产定销”。1981年正式取消包销,对日用工业品分别实行统购统销、计划收购、订购和选购等4种形式。党的十二大以后,日用工业品的购销形式以计划收购、订购、选购、联销、代销、工业品自销等为主,“以销定产,以销定进”,逐步缩小了计划商品管理范围,扩大了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的比重。与此同时,还调整了社会商业结构,建立和发展了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流通格局。在扩展、疏通国营商业主渠道的同时,积极扶持集体商业,鼓励个体商业,开放城乡集市贸易,形成工业品产、销“一条龙”,使社会商业网点、人员和流通体制与国民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状况得到显著改善。在此期间,晋城各地还在大中型商业企业推行各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对小型零售商业企业和饮食服务业实行改制、租赁、承包、股份制、拍卖等形式的改革。1984年,在撤销中心店,划小核算单位的基础上,以1983年实绩为基础,对年利润在8万元以下的小型零售企业,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改、转、租。之后,又将改、转、租逐步扩大到食品、蔬菜等行业和小型工业企业。同时,省商业厅将设在晋城境内的一些采购供应站、分站(二级站)下放给所在市、县管理,合并组建了新的批发机构,减少了流通环节,打破了过去一、二、三级批发机构的层次。1985年,各县又取消了原定20%的浮动幅度限制,生产企业计划外自销价格全部放开,一律随行就市。

  在价格改革方面,晋城各县确定了两个主攻方向:一是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价格体系的调整与改革,目的在改变过去价格体系中许多商品价格既不反映价值,又不反映供求关系的不合理状况;二是为改革价格管理集中过多、统得过死的状况,不仅下放和放开多数食品价格和日用工业消费品价格的管理权限,而且还下放和放开大多数农副产品收购价格以及部分工业生产资料价格的管理权限。1979年4月,提高以粮食为主的农产品收购价格。同年底,提高肉、蛋、菜、奶、鱼等8种主要副食品的销售价格,把价格改革从生产领域扩展到流通领域。1981年提高烟、酒价格。1983年调整了棉布、化纤织品价格,降低手表、闹钟、收录机等耐用消费品价格。与此同时,还有计划地调整了矿石、生铁、煤炭、水泥、钢材等工业生产资料价格及部分交通运输收费标准。1984年4月,放开工种粮和行业用粮油价格,实行市场调节。因粮油和主要副食品价格提高而影响城镇居民增支的部分,国家财政和企业均给予适当补贴,并将财政对价格的部分补贴由暗补改为明补,正确处理了理顺价格体系与保障人民生活的关系。1984年以后,价格改革进入调放结合阶段。随着改革的深入,逐步放开了县以下乡镇企业的小窑煤、小生铁、小水泥和中小农具等生产资料价格,并对计划外自采的高档紧俏日用工业消费品实行了比较灵活的价格政策。第一阶段的改革成效主要表现在:一是工农业产品交换比价不合理的状况得到初步改善;二是有效地调动了农民和经营者的积极性;三是农副产品收购价格的上升幅度超过工业品零售价格总水平上升幅度。总需求与总供给差距不太明显,物价虽有上升,但上升幅度不大,社会相对稳定。从1979年到1984年,全境累计社会零售物价总水平上升13.4%,平均每年上升2.2%。

  五、科学技术和文教卫生体制的初步改革

  (一)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尝试

  1978年12月24日,晋东南地委召开全区科学大会,对涌现出的233个先进集体、197个先进工作者和188项优秀成果的获得者进行了表彰。会议讨论制定了《晋东南地区1978 ~1985年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确立了今后科研任务和重点科研项目。为了保证这些科研任务和重点科研项目的完成,地委采取了一系列措施:①加强党对科技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各级科研管理机构。恢复了地区科委,与科协合署办公;② 加强科学研究机构的整顿和改革,广泛开展科学实验活动;③ 抓好基础教育,加强科技队伍的建设;④认真组织好重点科研项目的会战攻关工作;⑤ 搞好科技情报和科协工作,大力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和推广先进经验;⑥搞好标准化和计量工作;⑦ 积极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实行科学奖励制度;⑧定期对科学规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1980年,晋高阳陵沁5县开始进行科技管理体制改革,科委和科协分开办公,科委主抓科技规划制定、项目实施、成果推广,科协主抓项目的研究和普及,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公社、企业也配备了专职科技人员。同时,各县先后成立科技学会26个,农民技术研究会239个,科技研究推广的实力明显增强。但是,由于这些改革并未触及科技体制本身,存在已久的科技工作与经济建设相脱节的弊端依旧存在,阻碍着科技成果向生产转化和科研效益的形成,也影响着科技人员从事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因此,科技体制改革仅是起步,任重道远。

  1982年,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工作必须面向经济建设”的战略方针。从这一年起,围绕如何解决科学技术面向经济、为经济建设服务,如何调动科研单位、科技人员的积极性等问题,晋城各地开始了新一轮科技体制改革的尝试。如组织科技人员下乡,在县、乡、村各级建立农业技术服务机构,试行科技三项费用有偿使用,建立科研生产联合体制等。同时在独立科研单位逐步实行课题承包,建立各种责任制,扩大课题组长的权力,实行所长负责制。这些尝试,促进了科研与生产结合,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比如,高平县水利科技人员创办了水利技术服务公司,与所属的原村水利服务公司配合,大力推广流动喷灌技术,使受益农田面积达1万余亩。与牛家村联合利用泉水进行滴灌,取得良好效果。1983年11月上旬,水电部农水司在高平召开农田水利基层科技队伍建设座谈会,来自广东、四川、山东、江苏、安徽、吉林、陕西、河南和山西9个省的水利工作者代表,围绕高平县改革基层水利机构,创办水利技术服务公司,建设基层水利科技队伍,发展农田水利事业的情况进行参观、学习、交流。并讨论修改了全国区、乡水利、水保技术职称考评条例草案。

  1984年,晋城各地根据省政府制定的《山西省科技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试行办法》,确定对一些科研站所进行改革试点。重点是扩大科研单位自主权,改革经费调拨使用制度、人才管理制度,完善机构设置,加强工业、农业科技工作等。通过改革,促进了人才交流,活跃了技术市场,加强了技术转化。阳城蚕桑学会研究出一年连续养蚕新方法,即由一年养春秋两季蚕发展到养春蚕、晚春蚕、夏蚕、早秋蚕、中秋蚕、晚秋蚕和省力化养蚕等新技术。这些技术推广应用后,使阳城县蚕茧产量连续5年名列北方第一,被全国蚕茧生产会议誉为北方地区蚕茧生产的一颗明星。

  (二)教育体制改革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教育战线认真落实工作重点转移,积极进行整顿、调整,迅速恢复了教学秩序。

  1978年至1979年,晋城各县首先对中等教育结构进行了初步调整,主要是压缩七、九年制学校,大幅度撤销、合并各类高中,恢复建立起一批农中、农校、农大,调整面达41%。1980年,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普及小学教育若干问题的决定》,晋东南地委作出大力普及小学教育的决定。晋城各县在贯彻执行中,推广湖南省桃江县教育工作经验,以普及小学五年制教育为重点,按公社人口集中程度分三类规划,分期完成了普及小学教育的任务。1980年底,境内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9.5%,巩固率达到99%。同时,狠抓幼儿教育的恢复和发展。1979年3月,晋东南地区妇联、教育局、卫生局联合在高平召开幼教工作现场会,推广高平县发展幼儿教育的经验。这一年,各县3—6周岁幼儿入园率达到近60%,其中6周岁幼儿入园率达到90.8%。

  1982年党的十二大把发展教育列为社会发展的战略重点。1983年,邓小平同志提出“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社会主义教育方针。之后,晋城各县掀起集资办学的热潮。1982年至1983年,阳城县群众集资共328.4万元,沁水县群众集资共132.8万元,高平县群众集资达到1047万元。同时,将学校勤工俭学纳入正常轨道。校办厂、场有了明显的经济效益,纯收入不断增加,除用于发展生产、改善办学条件和师生福利外,还有了一定数目的积累。1980年,阳城一中、台头联合学校、蟒河学校等出席了晋东南地区中小学勤工俭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代表会。1982年6月,沁水县教育局参加了全国在吉林召开的勤工俭学工作会议,受到了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经委的表彰奖励。境内大部分中小学实现了“校校无危房,班班有教室,人人有桌凳”。其中,很多学校达到了教学仪器、图书、文体器材“三配套”,修建了一批高标准的教学楼,办学条件得到了改善。到1984年底,经省政府验收,晋城市、高平县儿童入学率达到99.8%,巩固率达100%,五年级学生的毕业合格率达到98.7%,12—15周岁少年受完5年教育的普及率达到99.4%,完成了普及初等教育的任务。阳城、陵川、沁水县也有83%以上乡镇基本达到了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规定的要求。

  1984年末到1985年初,高平县被确定为农村中小学领导体制改革试点,开始实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即地区办大专、中专和重点中学;县级办完全中学、高中、重点初中、农民职业技术学校和实验小学;乡(镇)办初中、中心小学;村办小学和幼儿园。到1985年4月,这种办学方式在境内各县进行了全面地推广。在学校体制改革方面,先是实行校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以后,又逐步将各种责任制引入各种教学岗位。到1984年,境内学校全部实行了校长负责制。1983年,阳城县率先实行教师招聘制,选聘时学校与教师有双向选择权,失聘者不再任教,另外安置。全县共辞退了81名不合格的民办教师和代理教师,同时招聘了一批合同制中小学教师。《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文汇报》、《半月谈》等各大报刊对阳城这一改革经验进行了报道。之后,境内中小学纷纷推广。1984年2月,晋东南地委、行署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引进人才,招聘教师。到10月,来自全国21个省、市的162名教师被聘用,大学以上文化程度的占89%。

  高考制度恢复以来,部分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一味加大学生课堂学习负担,忽视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造成许多负面效应。晋城一中1983年参加高考体检的1432名考生中,竟有651人因体检不合格,致使报考专业受到限制的考生占到总数的44%。针对这种情况,各县组织部分学校领导和骨干教师到北京、上海、黑龙江、福建、江苏等地学习考察,根据各县实际,结合外地经验,在教学方法上开始改革:一是转变教育观念,在加强“双基”的基础上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二是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把教学重点放在教给学生学习方法上,逐步培养学生自学的习惯;三是从起始班抓起,年级把关,早打基础,引进先进教学方法。1984年,晋城李寨中学和犁川中学在上好文化课的同时,开展了“增四课”(农机、农技、医疗、果林)、办五小(小农场、小林场、小饲养场、小苗圃、小实验田)、学一技的实践教育活动。成立了10个兴趣小组(理发、刺绣、缝纫、维修、油漆、木工、小记者、小摄影、绘画、拖拉机驾驶),建立4个校外辅导站(乡医院、农科站、农机站、乡办林场)。小农场培育出两个小麦优种,小林场种普通树1万余株,红果树4千余株,并建立了农科、果林、医疗、养殖、机电、汽车驾驶等活动小组。5月,共青团中央在晋城市召开了部分省市团的中学实践教育活动工作会,市委交流了经验,并现场参观了这两个学校的做法,授予这两所学校“实践教育活动先进单位”光荣称号。之后,《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半月谈》等报刊连续报导了他们的经验,在全国引起很大反响。晋东南地区教育局十分重视,会后把这一经验向各县中学进行了普遍推广。

  与此同时,各县对各种职业教育也进行了改革,特别是加强了成人教育和扫盲工作。1978年到1983年,5县共扫除文盲42609人。至1985年4月,全部获得“基本无盲县”合格证书。

  这一时期教育体制的改革还处在起步阶段,力度明显不足,遗留问题很多:一是政府对学校行政干预仍然过多,统得仍然过死,学校缺乏应有的活力;二是基础教育薄弱,学校数量不足,教育质量不高,合格的师资和必要的设备严重缺乏;三是许多课程内容陈旧,教学方法死板,实践环节不被重视;四是教育结构比例失调,没有高等教育机构,经济建设急需的职业和技术教育发展缓慢,不同程度地脱离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三)文体卫生事业的整顿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国民经济的“调整、改革、整顿、提高”,晋城各县对文体卫生事业进行了相应的调整整顿,逐步改革了一些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体制,促进了文体卫生事业与国民经济同步发展。

  在文化战线,1978年以后,各县重点抓了乡镇文化站、文化中心的建设。1981年5月,山西省试办农村集镇文化中心研讨会在陵川召开,会议对陵川县文化局和附城公社建立文化中心的经验作了充分肯定。同年秋,陵川文化馆和附城文化中心出席了全省农村文艺工作表彰会,双双获得先进集体荣誉。附城文化中心还出席了全国农村文艺工作表彰大会。到1984年,晋城五县境内所有乡镇都建立了文化站或文化中心。1985年1月,省文化厅在晋东南地区召开普及文化站工作会议,与会人员参观了阳城县的文化中心。晋城各县的文化站、文化中心运用文艺轻骑队、放录像、办展览等形式,宣传党的政策,传播科学技术文化知识,活跃农村文化生活。沁水县端氏镇文化中心协同镇医院、法庭、农技站、农业机械修配所等单位,举办了各种讲座,很受群众欢迎。陵川县古郊乡文化中心连续办了4次红果树栽培训练班,两年之内,全乡栽活红果树14万株,红果产量翻了一番半。阳城县横河乡文化中心在乡里举办巡回普法讲座,对广大群众进行普法教育,有效降低了刑事案件的发案率。

  1978年到1984年,晋东南行署文化局举行了五届群众文艺调演,晋高阳陵沁5县参演的代表队都取得了好成绩。1979年至1980年,沁水编演的小戏《打扁担》、《半个光头》,晋城编演的对口快板《找对象》,阳城编演的舞蹈《剪窗花》,陵川编演的歌舞《神州观灯》等先后赴省城演出,受到广泛欢迎和好评。这期间,晋城地区的文学艺术创作也日趋繁荣,一批青年作家、表演艺术家相继涌现,一批文艺精品相继问世。

  1979年,晋城等5县实现了县县有电影院。1981年,各县撤销电影管理站,成立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到1984年,境内一些较大的城镇也相继修起了电影院,许多农村还出现了电影放映专业户。1980年,陵川县广播站研制成功播音自控装置,安装在曹庄公社广播站,创造了全省第一座无人值机的自动化公社广播站。该项成果获省政府重大科技成果奖。1984年,晋城市、高平县成为全省广播线路标准化和用户设备规格化先进县。同年,高平、阳城人民广播电台开播,成为全省首批开播的县级广播电台。此间,各县还筹建起电视差转台,结束了过去无法收看中央、省电视台节目的历史。

  在体育方面,1982年以前,各县农村体育活动主要依托“文化站”、“青年之家”开展。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1983年,各县均成立起农民体育协会,老年人体育协会,在一些经济较发达的乡村,农民自己投资兴建体育设施,开办体育俱乐部,打破了过去官办、厂办体育的单一体制。1979年至1985年,晋城境内共建体育场地174个,推动了各地竞技体育和全民健身运动的开展。

  在卫生系统,首先是赋予爱国卫生运动新内容。1980年6月上旬,晋东南地区爱卫会对全区爱国卫生进行了一次大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农村“两管五改”(管水、管粪,改良厕所、水井、畜圈、炉灶、环境)进展情况;城镇卫生管理、改善市容及法制教育情况;厂矿整洁、文明生产、环境保护及“三废”治理情况;饮食行业和食品卫生管理条例执行情况;学校卫生及幼托组织情况。检查结果表明,晋城各县城、乡脏、乱、臭、不卫生状况均有所改善,四害密度和传染病发病率普遍下降。这次检查有力地促进了各地爱国卫生运动的开展。1982年6月,晋城县被晋东南地区爱卫会评为爱国卫生先进县,沁水县、阳城县也同时受到表扬。同年9月14日至19日,全国农村爱国卫生运动现场经验交流会在晋城县召开。中央爱卫会副主任、卫生部部长崔月犁主持会议,各省、市、自治区爱卫会主任、全军爱卫会、铁路爱卫会、城乡环境保护部、卫生部防疫司以及各地卫生先进单位的代表出席了会议。中央、省、地10余个新闻单位的记者采访了会议实况。晋城县在会上介绍了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的经验,与会人员参观了晋城县巴公、周村、水东、东四义、河地、苇町、来村、渠头、北板桥等村镇。1983年,晋城县荣获山西省爱国卫生流动红旗。联合国卫生考察团到东四义村考察。国务院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在东四义拍摄彩色科教片《农民的心愿》在全国公映。1984年,晋城市和高平、阳城、沁水等县被评为省卫生红旗县城。晋城市还被评为全国爱国卫生先进单位,受到中央爱卫会的表彰和奖励。

  其次是加强妇幼保健工作。1980年7月,晋东南行署在全区推广高平县计划生育与妇幼卫生相结合的工作经验。同年12月15日至30日,全国妇幼卫生工作座谈会在高平县召开,参会人员为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卫生厅厅长,妇幼处处长以及妇幼卫生工作成绩突出单位的代表,共计81人。卫生部妇幼司司长林佳媚出席会议并讲了话。会后全国各省、市多次派团来高平学习经验。

  第三是对医疗机构体制进行了初步改革。1983年开始,境内国营医院实行文明医院建设制度,制定了文明医院标准,集中治理医院的脏、乱、差。这一年,阳城、陵川医院成为文明医院。到1985年,境内所有县级医院均成为文明医院。一些医院开始试行院长负责制。同时,根据中央、省、地有关精神,各县开始允许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办医疗,补充医疗机构的不足,方便群众。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原有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不能适应农民的需要。群众对合作医疗中存在的“干部吃好药,社员吃草药”、“多数人出钱,少数人得利”的现象十分不满,农村医疗体制开始走上改革的道路。境内农村卫生出现三种办所新形式:一是集体经营;二是集体投资个人承包;三是个体投资经营。到1984年底,这三种形式占到农村卫生所总数的90%以上。

  六、对外开放的起步和第六个五年计划的完成

  (一)对外开放的起步

  晋高阳陵沁5县地处内陆,地理环境相对封闭,城市化和工业化程度较低,对外开放相对滞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对外开放开始迈出新的步伐。

  1980年11月,新西兰林肯大学校长带队到沁水考察,就合作建立示范牧场问题同沁水县领导进行洽谈协商,并达成初步合作协议,这是晋城境内对外开放迈出的第一步。

  1981年5月,国务院副总理余秋里在视察了晋东南的工作后指出,晋东南经济要快速发展,必须发挥煤炭资源优势。要多搞几个口子,把路修好,扩大同外地的交流与合作。为落实中央领导的指示,晋城各县1982年到1983年开始加快出境公路的新建和改造。主要项目有:太(原)洛(阳)公路晋城至大口复线建设;阳(城)济(源)公路全线贯通;晋城县城经柳树口至张路口省界贯通;沁水中村至翼城贯通。这些基础设施的建设十分有利于加快晋城对外开放的步伐。

  1982年3月28日至5月7日,晋城各县派人,随晋东南行署专员赵锐、副专员马槐成率领的地区工业经济技术考察团,先后到浙江、江苏和上海,重点学习考察丝绸、化工、消费品工业以及社队企业。在两省一市共参观了70多个工厂和社队企业,学习了他们先进的工业生产技术和企业管理经验,还同浙江、江苏有关地区和部门分别就开展经济技术协作事项进行了广泛的商谈,初步达成技术协作协议21项,经济协作协议2项,物资协作协议2项。为加快这些协议的落实,1983年初,晋城县依托太焦铁路,建起大型煤炭发运站。同年,陵川县从甘肃省引进优质牧草天芒雀麦,为该县发展畜牧业增加了新草种。

  1984年,各县对外贸体制进行改革。县一级只设外贸公司,不设行政机构。公司拥有决策权、机构设置权、干部任免权、人事调动权和利润分配权。4月26日,晋城市委、市政府(县级)在北石店镇七岭店村召开平反大会,对因运销煤炭而以投机倒把罪判刑8年的村民姚海林公开平反。此举是晋城各级领导思想观念开始转变的标志。6月,沁水县委、县政府聘请一批在全国各地工作的沁水籍干部职工为“家乡建设指导员”。这项工作开展一个月后,就收到各种经济信息100多条,由此达成的购进与销售额约300万元。阳城县外贸公司1984年6月底实现利润14.9万元,超过全年利润计划的6%,比上年同期翻了一番多,在山西省外贸系统中名列第一。8月,应晋东南地区蚕桑丰产示范研究协作组的邀请,日本养蚕专家到沁水、阳城等地进行为期近一个月的蚕桑技术指导,提高了桑农在桑树栽培、桑园管理、养蚕等方面的技术水平。10月,各县再次派人,随晋东南地委副书记崔光祖率领的经济技术考察团,赴江苏、浙江等县学习考察。同月,为扩大晋城市的影响,由晋城市委、市政府(县级)同长春电影制片厂联合拍摄的纪录片《晋城》上映。影片全面地展示了晋城所处的地理位置,所有的矿藏资源和土特产品,优美的生活环境和山水名胜以及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城市、农村所发生的巨大变化,对宣传晋城形象、加快晋城对外开放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12月3日至6日,新加坡东风机械有限公司经理宁志清一行到陵川进行考察,并就合资开发陵川大理石进行洽谈,双方签署了“备忘录”。截止1984年底,5县在晋东南地区开展的“三引进”(引进资金、技术、人才)活动中成效显著。共引进资金4000多万元,引进技术600多项,引进各类人才1200多名,同外地联办企业180多个,其中仅炼铁一项就引进资金1200多万元。五县还与全国近20个省、市的上百个单位、地区建立了长期经济协作关系。在省政府召开的春秋两次国际、国内洽谈会上,晋城地区五县成交对外合作项目30多个,对外开放呈现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

  1985年1月,晋东南地委召开赴江苏、广东经济考察报告会,地委书记祁英联系考察收获,就全区加快改革开放步伐提出一系列要求:一是进一步解放思想,打破“左”的框框和传统观念的束缚;二是因地制宜,发挥煤炭、矿产等方面的优势,做到村村有工厂,一村多厂,家家有人进工厂;三是大力引进资金、技术、人才,鼓励农民进城办企业,在税收、物价、银行立户、审发营业执照等方面进一步放宽政策,撤销现行的一切不合理的限制;四是多面出击,跑遍全国,多方挂钩,建立窗口,加强与各地密切联系。各县(市)可以考虑与外地建立友好关系,长期合作,互惠互利;五是起用人才,让脑子灵、路子宽、胆子大的开拓型干部走上企业的领导岗位。企业内部要认真进行改革,坚决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和厂长负责制,改固定工为合同工,改固定工资为浮动工资,改干部任命制为聘用制;六是在经济发达的农村建设新式住宅和新的福利设施,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展示农村新风貌;七是组建必要的服务型公司,为振兴经济,提供社会服务。这次会议进一步开阔了晋城各县(市)干部的视野,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再一次吹响了动员号。

  (二)第六个五年计划的完成

  1981年,晋城各县开始实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六个五年计划。在地、县委和行署、县政府的领导下,经过5县人民的共同努力,到1985年,即晋城实现市管县的前夕,“六五”计划顺利完成。“六五”期间取得的主要成就有:

  国民经济主要综合指标增长迅速。1985年,全市(市管县后按南五县口径统计)社会总产值完成25.4亿元,是1980年的2.02倍,平均每年递增20.4%。国民收入完成11.9亿元,比1980年增长90.8%,平均每年递增18.1%。工农业总产值达到30.7亿元,比1980年增长71.5%,平均每年递增14.2%。这样高的增长速度,超过了全省平均增长速度,在历史上是少有的。5年中,国民收入的增长与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保持同步。财政收入年平均增长10%。5年间,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4.64亿元,几乎相当于1949年至1978年29年固定资产投资的总额。其中,用于能源建设的投资达1.83亿元,占全部投资总额的近40%,比“五五”计划期间增长1.7倍。用于更新改造项目的投资1.35亿元,占投资总额的30%。由于投资而迅速新增加的全社会固定资产价值共达4.36亿元。

  工业生产快速发展。“六五”计划期间,5县工业生产得到全面发展,其特点是经济效益的增长高于产值的增长。1985年,全市工业总产值达到24.1亿元,比1980年增长1倍,平均每年增长17%。5年中,原煤累计产量8948.6万吨,生铁99.6万吨,发电量26.5亿千瓦时,分别年均递增12.5%、13.1%和8.4%。其中原煤、发电量外调平均年增13.3%和20.1%。煤、电的大量外调,为缓和全国能源紧张状况做出了重大贡献。工业生产是在提高效益的前提下发展的。1985年与1980年相比,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收入的增长超过了产值的增长,其产品销售收入平均每年递增10.2%,快于同口径产值平均每年递增8.7%的速度。全员劳动生产率由1980年的11506元提高到1985年的12722元。5年累计新增加的产值中,由于劳动生产率提高而增加的约占67%,扭转了过去发展生产主要依靠增加投入的状况。

  农业生产连年丰收。“六五”期间,5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成功,极大地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加上各种投入的增加,使农业生产力有了很大提高,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得到迅速发展。1984年,5县粮食总产量达6.7亿公斤,棉花总产480万公斤,油料712万公斤,提前一年完成“六五”计划。其中粮食和油料总产创历史新高,棉花总产仅次于1983年,为改革开放以来第二个丰收年。1985年,全市农业生产遇到了罕见的旱、雹、风、洪等特大自然灾害,受灾面积达207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70%,粮食减产2.4亿公斤。但由于林业、畜牧业和农村工副业的发展,农村社会总产值仍达14.43亿元,村经济收入到达12.9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1.6%和17.6%。农民人均纯收入414元,各项指标均创历史最高水平。同时,乡镇企业也得到迅猛发展,1985年总产值达2.7亿元,比1980年翻了二番半;总收入1.9亿元,是1980年的2.6倍;上交国家税金1925万元,比1980年增加1.5倍;纯利润3002万元,比1980年增加38.7%。

  交通运输能力增强。“六五”期间,境内新铺铁路55公里,绝大部分为煤炭运输专用线,极大增强了煤炭外运能力。在修建公路方面,5县创造了民办公助修路新形式,即由农民出劳力,分段承包修路任务,由国家、集体给农民工补助一些材料费和工具费,形成全民修路的局面。这一经验得到了国家交通部和省政府的肯定,并在全国推广。5年中,五县公路通车里程年均递增11.2%,公路客货运输量年均递增15.2%。1985年,全市公路通车里程达1541公里,初步形成了以市区和各县城为中心,连接各乡镇和周边省、市的四通八达的公路网络。

  科教文卫事业得到发展。“六五”期间,各县在地方财力许可的范围内,加强了对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投入。5年中,用于这方面的财政支出共计1.2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26%,是“五五”期间的2.9倍。1985年,全市每千人拥有的医院病床达2.86张,拥有的卫生技术人员达3.61人。5县共取得各级科技成果1652项,其中,获省(部)级科技成果奖的75项,获地级科技成果奖的90项。这些科技成果,绝大部分已应用于工农业生产中,大大提高了科技进步因素在工农业生产中的含量。

  城乡市场渐趋繁荣,人民生活水平逐年提高。“六五”期间,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城乡市场购销两旺。1985年,全市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达到5.5亿元,比1980年增长1.1倍,平均每年递增15.3%。城乡人民收入增长较多。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980年164元提高到1985年的414.3元,增长1.5倍。其中,人均收入200元以下的贫因人口16.75万,占总人口数的9.3%;收入在200 ~ 500元的温饱人口103.9万,占64%;500 ~ 1000元的的宽裕人口39.5万,占24.4%;1000元以上的小康人口1.7万,占2.3%。1985年,全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收入达508.3元,比1980年净增200元,增幅达64.9%,平均每年递增12.4%。全市居民储蓄存款余额由1980年的0.6亿元增至1985年的2.8亿元,人均储蓄存款余额由1980年的34元增至156.4元,增长3.6倍。

  “六五”计划的完成,使过去长期困扰社会的一些经济问题得到了比较好的解决。粮食、棉花、油类、蔬菜、肉、蛋等的大幅度增产,不仅解决了人民的温饱,而且普遍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水平。由于消费品货源比较充足,过去许多定量分配和凭票供应的商品,除粮、油外,已基本取消限制,实现敞开供应。在吃、穿、用等基本生活需求改善的同时,城乡家庭拥有的电视机、洗衣机、录音机等高档耐用消费品数量成倍增长。城乡居民的居住条件有了较大改善,38%的农户建了新房,农民人均居住面积1980年为0.8平方米,1985年增加到19.6平方米。


                              中共晋城市委党史研究室

(责任编辑:崔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