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国民经济的调整与基本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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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7-07-10 22:24来源:晋城党史网

一、农业和农村政策的调整


  由于“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持续开展,加上1959年至1961年的自然灾害,以及在国际上中苏关系的恶化,大批苏联专家的撤走还债等原因,国内经济形势十分严峻。当时的晋城各地农村普遍发生了大面积的灾荒,粮食供应发生严重困难,出现了一些农民外出逃荒的现象。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强烈要求改变这种现状,党的各级组织也逐步从“左”的指导思想束缚中清醒过来,决心认真纠正错误,调整政策。1960年7月中共中央北戴河会议之后,8月10日至15日,晋东南地委召开各县县委书记会议,进行了及时传达贯彻。根据中央“全党动员,大办农业,大办粮食”的指示,决定今后工作的重点,一是继续压缩非农劳力,精简机构,加强农业主攻战线。要求在前段压缩12万的基础上,再从学校、工业系统、机关、文体系统、企事业单位压缩129700人;二是县、社、队结合开展“三反”运动(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全面进行整风整社,重点放在整顿落后公社、管理区和生产队方面,搞好生产规划。8月下旬至9月上旬,晋阳陵沁(高平此时仍属晋城)相继召开县、社、队三级干部会议,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3年来的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归纳出十个方面群众意见最大的问题:一是高指标;二是瞎指挥;三是大办公共食堂;四是急于过渡带来的“一平二调共产风”;五是大购大销,成物当废品收购,挖了群众的家底;六是连年增加征购任务,减少了社员口粮;七是大办钢铁,得不偿失;八是农村卫生盲目学稷山,浪费了钱财;九是各种假报告、浮夸风;十是党内民主生活不正常,以党代政。各县在开始着手解决这些问题时,围绕退赔“一平二调”的财物,加快发展林、牧、副业多种经营,切实改变干部作风等方面采取了一些具体措施。比如,晋城县委发出《关于社员家庭自留地的紧急通知》,规定“社员自己房前屋后的小块自留地的种植以及在不影响集体劳动下种植的非耕地,捎种的非耕地,无论种的多少,一律实行谁种谁收、谁收谁用的政策,不得随便收归公有,已收者退回”。


  1960年11月3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简称《十二条》)。1961年1月14日至18日,中共中央八届九中全会召开,决定集中力量加强农业战线,根据“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的指导思想,正式通过了对整个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中共中央《十二条》的发出和“八字”方针的实行,加快了各县农村调整的步伐。依此为指导,从1960年冬至1961年春,各县在农村发动群众开展了一次整风整社运动。运动的中心是整顿农村普遍盛行的“五风”,目的是纠正“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的“左”的错误。整风整社中,各县均先后召开了历时一个月的整风大会。县、社主要领导在大会上首先对3年来的工作做了认真检查,指出:3年来,县、社各级领导存在的共产风、命令风、浮夸风、干部特殊化风、生产瞎指挥风确实是惊人的,严重的。特别是一平二调的“共产风”,大刮两次(一次是1958年公社化初期,另一次是1959年秋),小刮不断,时间长、范围广、平调物资总值和危害大。生产指标普遍高,有的地方脱离实际,盲目扩大高产作物和经济作物面积,过多抽调管理区的劳力,过多占用耕地。有些干部作风不民主,不走群众路线,主观命令,不愿干也得干,甚至因强迫命令、违法乱纪造成逼死人命的严重后果。一些干部对自己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骗取荣誉的行为进行了曝光。还有些基层干部对不事劳动,吃偏饭,多记工分,利用职权,欺压群众的错误做了自我批评。在深刻检查,深挖思想根源的基础上,提出了切实改正的措施,并在大会上宣读,以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接着,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筹措1000余万元对基本建设中平调的物资和劳力作了部分退赔,占应退赔总值的26%。同时,作出《关于人民公社管理区进一步安排好农村人民生活的若干规定》,要求各地在解散公共食堂以后,确实安排好下灶社员的生活。鼓励生产队和社员群众开荒垦地,并规定三年内不计征购,不顶口粮。提倡生产队和生产小队依照实际情况自行安排生产,作出超产按50%至70%奖励的规定。为了活跃农村市场,便利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制订《关于恢复农村集市贸易的意见》,要求各地尽快恢复人民公社前的46个农村集市,做到“活而不乱,管而不死”。这些举措,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热烈欢迎,推动了整风整社的深入开展。


  在整风整社中,各县按照山西省委划定的标准,把公社、管理区分为3种类型,刮“五风”最严重、生产最落后的社、区归入第三类。要求各地都要成立贫下中农代表大会,依靠和团结大多数农民,重点整顿第三类社区。提出了整风整社的5条标准:第一,思想发动充分,政策深入人心,坏人坏事得到彻底揭露、彻底批判。贫农、下中农形成政治上的绝对优势,夺回领导权,组织纯洁;第二,退赔彻底,分配兑现;第三,充分发扬民主,整顿好党组织,改进干部的思想和工作作风;第四,社员生活安排得细,安排得好;第五,经营管理合理就绪,生产形成高潮。为了通过整风整社切实调整党的农村政策,省、地、县三级向公社、管理区派出大批工作队,由各级领导干部亲自带队,深入农村,一方面进行调查研究,另一方面帮助基层开展整风整社工作。采取的主要方法:一是大搞群众运动,通过广泛宣传、发动,把《十二条》及“八字”方针政策原原本本地传达到广大党员、干部和农民群众中,做到家喻户晓;二是经过整顿党组织,认真调整基层领导干部,把能注重实际、作风踏实、深受农民群众信任的党员提拔到领导班子中;三是建立健全公社、管理区、生产队三级经营管理制度,坚决刹住瞎指挥风;四是明确管理区和生产队的管理权限,给基层以更多的生产经营权;五是强调社营经济应主要依靠自己的力量逐步发展,不准像过去那样用平调的办法,通过削弱管理区经济来壮大社营经济。由于措施得力,方法对头,整风整社取得了较好的成绩。首先,《十二条》和“八字”方针贯彻后,初步纠正了“五风”,调整了农业的内部关系,稳定了群众情绪,调动了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其次,整顿了农村各级党组织,教育了广大干部和群众,坚定了干部、群众团结一致,战胜困难的信心。再次,批判了一些错误思想观念,初步划清了社会主义和平均主义之间的界限,为农业调整和农村经济发展打下了基础。


  1961年3月,在广州召开的中共中央工作会议上,毛泽东亲自主持制定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简称《农业六十条》)。1961年6月和1962年9月,根据各地执行中反馈的情况做了重要修改,先后两次颁布了《农业六十条(修正草案)》。《农业六十条》对人民公社的性质、组织、规模和管理都做了具体的规定。指出,以生产大队的集体所有制为基础的三级集体所有制,是现阶段人民公社的根本制度;生产大队和生产队之间的经济关系采用“三包一奖四固定”的办法去解决;社员的家庭副业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补充,从属于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同时,《农业六十条》对人民公社的分配制度、集市贸易、公社调用生产大队劳力、大队公积金的提取、公社党组织的建设等问题也做了明确的规定。《农业六十条》的制定和贯彻,“在一定程度上稳定了几亿农民的生产情绪,成为我国农村摆脱连续三年的严重灾祸,迈向六十年代初中期发展的转折点”。①


  1961年4月21日,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部长廖鲁言到晋东南进行调研,征求对《农业六十条》的意见。5月1日,就学习、贯彻《农业六十条》,向地直科局长、县委书记、县长以上干部作了重要讲话。在此之前,山西省委根据中央《十二条》指示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作出《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若干政策的补充规定》。中央《农业六十条》和省委《补充规定》的颁布,为各地调整农业和农村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从1961年5月开始,各县农业和农村工作调整全面进入实质性阶段。首先,加强了对《农业六十条》和省委《补充规定》的学习宣传活动。通过县委扩大会、三级干部会、党员培训会、整风整社等多种形式,集中纠正了人们对一些原则问题的错误认识。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每个县选择1到2个公社,若干个生产大队作为调整试点。在试点中严格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明确了生产队和社员的所有权,规定社员个人可以垦荒,对生产队的树木、果园等财产要实行“三包一奖”,宅旁、院内、自留地栽种的树木归社员所有,并规定这种制度将长期不变。为了打消群众顾虑,坚定群众的信心,在试点社、队强调彻底纠正“一平二调”的错误,对平调的物资、劳力等坚决退赔。5月30日,晋东南地委批转省委驻高平工作队关于野川公社南阳大队和城关公社凤和大队平调退赔的两个调查报告,要求对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平调社员的财物,谁平调的谁退赔,从哪里平调的退赔给哪里,原物在的一定退赔原物,并合理补偿,原物已经丢失或消耗掉的,作价退赔。过去公社和县里非法摊派的各种款项,如基本建设款、文化福利款等,全部退赔给生产队和农民。农民的自留地归农民耕种,可以自由种植各种农作物,别人不得干涉。允许农民利用业余时间从事家庭副业,其收入完全归农民个人所有。允许农民将自己剩余的东西拿到集市上买卖。这些规定和措施,对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增加农民的收入,改善农民生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抓好试点的同时,调整工作普遍推开。先是各县对农村人民公社的规模进行了调整。管理区一律改称为生产大队,并适当缩小了社、大队、生产队的规模。5月,撤销全省最大的高平人民公社,从晋城县划出,恢复高平县建制,并将原13个管理区调整为18个人民公社。至此,境内农村人民公社扩大到105个。1961年下半年,5县根据地委的指示,开展了超包产竞赛活动。县、社、大队领导都被安排到生产队蹲点,与社员同吃、同住、同劳动,指导生产队调整;将劳力、土地、耕畜、农具固定给生产队,登记造册,制订奖惩标准,严格实行“三包一奖”制度(即包土地、包耕畜、包农具、优奖劣惩);生产队对社员实行劳动定额和评工记分制度;尊重生产队的管理权限,坚决纠正生产中的瞎指挥,种植什么,种植多少,指标多高,由大队和生产队协商,经社员代表会和社员大会确定,上边派下去的指标一律作废。


  1962年1至2月,中央“七千人大会”之后,山西省委召开全省六级干部会议,要求各地认真、坚决、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七千人大会”的精神,深刻总结教训,勇于承认错误,承担责任,与人民群众同心同德,团结一致,战胜一切困难。3至5月,地委、县委先后两次召开大会进行认真学习传达,各公社、大队也相继召开会议,对照会议精神检查反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全面检讨的基础上,遵照中央和省委的指示,实行了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的下放工作。到1962年底,5县共设114个人民公社,2104个生产大队,11107个生产队。其中,70%的地方将核算下放到生产队,30%仍由大队核算。1963年底,这一比例调整到85%和15%。核算单位下放后,依照“按劳分配”的原则,改变了过去工分一律拉平的计酬办法,实行定额管理,按劳计酬,超产奖励的制度,同时取消了公共食堂和供给制,鼓励农民开展农村集市贸易和从事家庭副业,为农民开展多种经营吃了定心丸。在调整各项政策的同时,各县还重点抓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建设。一方面要求基层党组织重视培养基层领导骨干,用党的政策武装干部的头脑,指导各项工作,健全领导核心;另一方面要求农村基层党组织继续发扬艰苦奋斗和深入细致的工作作风,认真刻苦地学习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进行艰苦细致的调查研究,努力成为领导农业生产的内行。理论、政策宣传要同发展生产相结合,以解决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改变过去“春天学,夏天松,到了秋后一场空”的状况。同时,加强了基层共青团、妇联、贫代会、民兵等组织的工作。通过加强基层党组织的建设,使党在农村各项政策的贯彻执行得到了可靠的组织保证。


  由于各县县委认真贯彻中共中央的方针、政策,对农业和农村工作进行了一系列调整,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的发展和农村经济的巩固。1963年,5县粮食总产量为3.74亿公斤,1964年增加到4.04亿公斤,1965年尽管遇到百年不遇的大旱,粮食总产量仍然达到3.4亿公斤,比“三年困难时期”平均多4000多万公斤。农业总产值1963年为3.5亿元,1964年增加到4亿元,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历史最高,农民生活也有了明显提高。


  二、基本建设规模和城镇人口的压缩


  “大跃进”造成的国民经济困难的突出表现之一,是基本建设战线太长,投资过大。从1958年到1960年,5县每年的基本建设投资由1618万元,到4185万元,再到6029万元,逐年直线攀升。1960年积累率为49%,不仅明显高于全国39.6% 的平均水平,而且也高于全省 48.5%的平均水平。由于开工建设的项目过多,摊子铺得过大,超过了当地财政承受能力,给各县的工农业生产造成巨大压力。


  从1960年后半年开始,晋东南地委、专署和晋城各县委、县人委就意识到,基本建设战线过长,不仅造成了财产资源极大浪费,而且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下决心关停并转了一批生产效率低下的企业,取消或缓建了一批建设项目。1961年3月,各县撤销了基本建设委员会,将其业务工作合并到计划委员会。7月以后,又相继成立工业精简领导小组,对在“大跃进”期间“一窝蜂”而上的小土炉、小发电厂全部关停,高炉也大部分停产。同时,撤销晋城元庆煤矿筹备处,停建高平王报、刘家庄、晋城川口、北板桥等斜井建设项目。晋城七岭店铁厂、氧化铝厂、高平贺岗铁厂等也因资金、原材料困难陆续停产。1961年,5县基本建设投资总额为2566万元,比上年减少3463万元。


  1962年1月至2月,中共中央“七千人大会”及3月全国人大二届三次会议上,周恩来、邓小平、陈云等中央领导在报告和讲话中,进一步强调“基本建设和重工业指标要坚决降下来”,“第一位的问题是增加农业生产,供应吃、穿”,“把材料、设备和人力用到最急需的方面”。此后,山西省委、晋东南地委对落实中央指示,压缩基本建设规模进行了具体安排。晋城等县委、县人委根据中央、省、地的精神,相继制订出各县压缩基本建设规模、整顿工业企业方案,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对一些管理混乱、设备损坏严重、产品质量低劣、效益低下的国有中小型企业进行了坚决的关停并转。1960年,境内国有企业共149个,1961年为85个,到1962年底,精减为71个;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农业六十条》关于“公社和生产队一般不办企业,已办的企业,不具备正常生产条件的应一律停办”的规定,对社队企业进行了大幅度整顿,社队企业由1960年1090个减少至1962年的95个。至1965年,5县社队企业仅剩15个。社队工业总产值由1960年的5468万元降到1962年的1820万元,至1965年降为1507万元;三是大力压缩基本建设投资,精简职工和压缩城镇人口。5县基本建设投资额在1961年大幅度压缩的基础上,1962年比1961年再减909万元,为1657万元,减幅为64.5%。1963年减至1587万元,至1965年减为1512万元;四是在压缩投资和项目的同时,集中人力、财力、物力提高产品质量,增加品种,重点充实与农业、轻工业发展密切相关的基础行业。1962年3月,各县根据中共中央《工业七十条》精神,发出对当前工业生产与交通运输工作的指示,要求:第一,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计划安排生产;第二,必须保证轻工业与手工业产品等重点产品的生产;第三,严格财务管理,提高资金利用率。由于目标明确,措施得力,缩短基本建设战线工作很快收到了明显效果。1962年5县工业总产值完成1.6亿元,比1961年下降20%,其中生产资料产品的产值下降较多,生活资料产品的产值基本持平。在生产资料产品中,钢铁、机械加工、水泥等下降幅度最大,而化肥、农机具、日用品及煤的产量有所上升。积累率从1960年的49%降至1961年的25%,1962年进一步降低到8%。这说明,经济初步出现了协调发展的局面。农、轻、重之间的各种比例逐步达到综合平衡,趋于合理。农业产值占工农业总产值的比重,从1960年的55.8%提高到1962年的68.7%,工业产值的比重则由44.2%下降到31.3%,其中重工业所占的比重从32.5%下降到20.2%,轻工业仅下降0.6个百分点。1965年,农、轻、重的比例关系调整为60.2:22.1:17.7。1962年晋城县委在向地委的报告中说:“总起看来,经过一年多来的大精简、大调整、大改组,使工业交通企业的生产逐渐和整个国民经济特别是农业生产相适应,为今后进一步整顿企业,提高生产创造了条件”。


  随着基本建设战线的缩短,作为贯彻执行“八字方针”的重要措施之一,各县大力进行了精简企业职工和压缩城镇人口。


  在“大跃进”年代,随着基本建设战线的拉长和全民大办钢铁运动的开展,大批农业人口涌入城市。1957年,5县非农业人口为7.1万多人,占总人口的5.9%;1958年增加至10.3万人,比重上升到8.1%;1959年达到13.3万人,所占比重达到10.3%。1958年5县职工人数由1957年的 2.05 万人增至 2.6 万人,一年增加了5500人。而从1958年到1960年,全社会劳动者人数分别为54.24万人、50.09万人、50.02万人,连续3年出现下降,其中农村劳力减少较快,分别为45.10、41.77、41.52万人,分别比1957年减少 2.63、5.96、6.21万人。在农业生产大幅度减产的情况下,城镇人口过多,职工人数增加过快,不但加重了农村的负担,而且加剧了城市供应的紧张状况,大大降低了人民的生活水平。尤其是农村劳动力的急剧减少,更加不利于恢复农业生产。因此在缩短工业基本建设战线的同时,精简企业职工和压缩城镇人口就成为当务之急。


  从1960年5月开始,晋城各县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首先缩短了占用农村劳力过多的基本建设战线,停办了一些县、社一级的水利、铁路网、钢铁等企事业,精简了一些管理机构。到10月,约有10多万农村劳动力返乡。这种解决农村劳动力的做法得到了中共中央和毛泽东的重视与肯定,要求各级党委“参考山西的经验……采取一切有效的措施,挤出一切可能挤出的劳动力,加强农业生产第一线,迅速改变当前农业缺乏劳动力的严重状况”。


  1961年5月21日至6月12日,中共中央召开工作会议,正式制定了《关于减少城镇人口和压缩城镇粮食销量的九条办法》,规定全国从1961年下半年起,在3年内减少城镇人口2000万以上,使城镇人口的数量降低至1957年的水平。依此,山西省委成立精简领导小组,制定了《山西省精简机构、人员实施方案》,决定全省精简非农业人口50万到60万。晋城5县的精减指标为2.5万至3万人。为了完成精减任务,各县成立精简领导小组,各行各业都制定了精简计划,对城镇人口进行了认真的调查核实,各级党组织深入群众,作耐心细致的思想动员工作,并帮助返乡职工和家属解决实际困难。


  1962年,中央“七千人大会”之后,各地的精简力度进一步加大。4月至5月,县委率先垂范,撤销书记处,恢复书记、副书记和常委制,精简了县委工作机构,撤销工业部、财贸部、文教部、农工部、统战部、纪监委等部委。6月,将精简领导小组改成精简委员会,各企事业单位成立精简办公室,本着“早定、多减、快行动、妥善安置”的精神,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首先是抓领导干部的工作,动员他们带头响应党的号召,到农村去。到1962年底,5县约有数百名干部带着被子、家具,携妻带子奔赴农村,安家落户,同社员一道参加劳动,在群众中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其次是积极做好被精简人员的思想工作,说服他们体谅国家的困难,识大体,顾大局,积极回乡参加农业生产劳动,减轻国家负担,加强农业战线,促进农村经济的快速恢复和发展。第三,积极想方设法,解决返乡人员的实际生活困难。规定家属返乡后,在职工中实行假期探亲制度,在商品粮供应十分紧张的情况下,组织有关部门调拔大批粮食补助返乡人员。第四,要求农村人民公社配合有关部门安排好返乡人员的生活,特别是在住房、饮食以及冬季取暖等问题上进行关照。第五,要求各单位认真做好善后工作,关心返乡人员,对他们进行慰问,并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方面的具体困难。由于制定并实行了上述一系列措施,各县的精简工作都进行得比较顺利。到1962年底,非农业人口降至7.9万人,占总人口的5.9%,恢复到1957年的水平。农村劳动力达到51.15万人,比1957年增加3.42万人。1963年,随着经济形势的逐渐好转,大规模的压缩和精简任务基本完成。


  从1960年秋季开始,到1962年底结束的精简职工、压缩城镇人口工作,在两年多的时间内,5县共减少城镇人口3.93万人,使农村劳动力增加了9.63万人。在精简的过程中,许多共产党员和领导干部响应党的号召,带头到农村参加农业生产,体现了顾全大局、为国分忧的奉献精神。在领导干部和共产党员的带领下,大批职工和城镇居民克服了重重困难,回乡参加农业生产,为各县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通过精简和压缩,从劳动力方面加强了农业战线,有利于农业的恢复和发展。大批城镇人口回到农村,使粮食和副食品征购量显著减少,减轻了农民负担。对于工业本身来说,通过精简,加强了企业管理,成本支出明显下降,劳动生产率也有较大提高。同时,对于缓和城乡矛盾,巩固和加强工农联盟,也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工交、财贸战线的整顿


  “大跃进”年代,由于片面强调数量增长,致使基本建设失控,工业内部比例严重失调。1960年12月,晋城等县就生产、生活用煤供不应求的问题向地委报告:有的单位已经断燃,有的最多能燃5天,许多工厂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一是开工建设的项目过多,急剧增大了用煤需求,滞后的煤炭生产跟不上发展步伐;二是由于种种原因,交通运输能力不足,煤炭运输受阻。面对这种严峻形势,要求加快工业调整、整顿步伐。故而在制订1961年国民经济发展计划时,计划增长速度明显回落,与上年相比,工业生产计划降低49%,生铁降低182%,钢材降低160%,发电量降低13.4%。


  1961年初,各县在大力压缩基本建设规模,关停并转效益低下的煤炭、冶金、建材等企业的同时,加快了日用品工业和手工业的发展步伐。2月,晋城、阳城县成立手工业管理局,陵川、沁水县在工业局内设手工业管理科,其职责是根据农业生产和群众生活需要,组织各种生活资料的生产,提高相关产品产量。6月1日,山西省晋城运输公司成立,开始着手缓和紧张的交通运输形势。


  1961年8、9月间,中共中央在庐山召开工作会议,讨论通过了《工业七十条》,同时作出《关于当前工业问题的指示》。中共中央总书记邓小平在会上作了重要报告,要求全国所有工业企业要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恢复和发展工业生产。会后,晋城各县根据省、地委的指示,认真贯彻落实,成立工业整顿领导小组,以《工业七十条》为指针,对工业企业进行了全面整顿。第一,以整顿企业的生产秩序为重点,从1961年11月到1962年3月,开展了5个月的整顿企业的群众运动。主要是在企业职工中开展社会主义教育,通过学习传达中央有关指示和邓小平的重要报告,对职工进行形势、革命传统、工农联盟和共产主义风格等方面的教育,以保证《工业七十条》的正确贯彻。第二,各县制定了整顿工业企业方案,从确立“五定”、“五保”,建立健全严格的生产责任制入手,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所谓“五定”,就是国家对企业实行定产品方向和生产规模;定人员、机构;定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定主要原料、材料、燃料、动力、工具的消耗定额和供应来源;定协作关系。“五保”是企业对国家保证产品的品种、数量和质量;保证不超过工资总额;保证完成成本计划,并且力求降低成本;保证完成上缴利润;保证主要设备的使用期限。要求通过实行“五定”、“五保”,把企业的生产条件和义务责任相对固定下来,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度,实行全面的经济核算和按劳分配,讲求经济效益,同时限制企业党组织对生产工作过多地干预,为企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创造条件。第三,加强企业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开展了清仓核资工作。采取搞试点、经验交流、分类指导、检查验收等步骤,基本上克服了企业过去存在较严重的干部贪污、资金浪费等现象,大大降低了产品成本。1962年12月,晋城等县向地委报告中:今年以来,经过调整、精减、清仓核资、企业整顿等一系列措施,工业交通企业在生产、经营和改进管理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盈利企业由去年企业总数的57%上升到70%,提高13%,亏损户由43%下降到30%,盈利金额达600多万元,亏损额110多万元,盈亏相抵后,全年净盈利490余万元。生产秩序逐步走向正常,钢、铁等14种工业产品的成本较计划指标降低。产品质量有了提高,品种有所增加。交通运输的紧张局面得到了有效缓和。


  在工交企业整顿的同时,对财贸工作也进行了调整。首先是调整机构设置,加强领导。1961年11月,各县成立财贸领导小组,不再另设人委财贸党组,其工作由县委财贸领导小组承担。针对当时粮、油、布、肉等市场供应紧张的局面,将国营商业与供销社分开,增加商业网点。同时,鼓励发展农村集贸市场,放松放宽对集体商业和个体商业的政策。1963年,又成立独立的对外贸易公司,形成以外贸机构为主体,工农商配合的格局。到1965年,境内国营商业机构网点达到284个,从业人员3000余人;集体合作商店83个,从业人员408人;供销社164个,职工4037人。另有无经营执照的临时个体商贩1万余人。其次,在执行统购统销的前提下,根据自愿互利、互相支援的精神,对一些产品实行合同定销,放宽政策,搞活流通。1962年2月,南5县参加了晋东南地区召开工商内部物资交流会,工商之间、县与县之间、县与地区之间,在落实生产任务的前提下,主动挂购,签订购销合同2435份,成交总额达4157万元。1965年,境内国营商业零售额达到1735万元。供销社国内纯购进完成4013万元,比1958年增长43.6%;纯销售完成15250万元,比1958年增长29.7%。出口商品收购总值达531万元。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达8887万元,比1957年增加3583万元,增长40.4%。再次,从1961年12月至1962年10月,各县财贸单位普遍开展了以反对商品“走后门”为中心,检查商品分配政策,检查商业政策,检查财经纪律的群众性教育运动。通过调整,财贸秩序初步好转,商品增多,价格回落,市场活跃,排队购物现象大为减少,财政金融管理工作得到显著加强。


  在对工交、财贸战线整顿过程中,晋城等县根据“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的发展国民经济总方针和“全党动手,大办农业”的指导思想,把重点放在动员各行各业,尤其是工业对农业进行大力支援上。


  由于“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1960年,5县粮食总产量大幅度下降,减至3.02亿公斤,倒退到10年前的水平,其它农作物和经济作物也持续减产。面对农业生产遇到的问题,各行各业,特别是工业企业积极响应县委的号召,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对农业进行了大力支援。1960年至1962年,工业对农业的支援主要是帮助农业战胜困难,恢复生产。首先,工业系统的各个厂矿纷纷抽调干部、职工到农业一线参加劳动,同农民一道共同抗击自然灾害;其次,各工矿企业党组织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顾全大局,切实提高支援农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制订了各方面的支农计划,从产品的生产到销售向农业倾斜。许多企业在自身困难的情况下,千方百计组织资金大量生产农业器具,如晋城农机厂生产出大量收割机、脱粒机及各种排灌机械,支援到农村;再次,号召职工和家属充分利用工厂内外的闲地,种粮种菜,养猪养鸡,争取做到自给自足,尽量减轻农业负担。工业大力支援农业,促进了农业的恢复。1961年,粮食总产量为3.26亿公斤,接近1957年的水平。棉花、油料、蚕茧、蔬菜等也较1960年有所上升,农业生产连续下滑的局面开始扭转。


  1962年,晋城全境再次发生建国以来罕见的自然灾害。晋东南地委向省委报告:“去冬无雪,今春少雨,小麦因旱成灾,秋苗出土不全,缺苗严重。二万亩因旱不能下种,四月小麦受冻,五月大风成灾,六月中旬又连遭雹、洪袭击。雹灾面积之大、范围之广、次数之多、损失之重,为本区十几年来所罕见。雹厚尺余,隔日不化,打得树无叶、地无苗、麦不收、地淤埋,社员悲观失望,干部痛哭流涕”。面对农业严重的困难,从1962年下半年开始,晋城各县根据中央、省、地委的指示,加大了工业支援农业的力度。首先,发出“关于工业企业开展增产节约运动的通知”,要求坚决把工业部门的工作转移到以农业为基础的轨道上来,按照支援农业、支援人民公社集体第一位的原则,安排工业部门的工作。为便于组织协调,地委研究决定将分布在各县的专营以上厂矿企业党组织,下放到各县,以县委为主,实行地、县委双重领导。这期间工业对农业的支援,主要围绕“农业的技术改革”这一根本任务,开展技术支农。成立小农具修造、排灌机械修配指挥部,加强对支农产品、器械的统一生产调拔。将晋城二机厂收归地区农业机械部直接领导,指定为晋东南南部的农机专修厂。1962年至1965年,虽然基本建设投资逐年减少,但用于农业及工业支援农业方面的投资却相对稳定。1963年,5县全部实现通电,农村用电总量75万千瓦时,1964年达到279万千瓦时,1965年达到347万千瓦时,农业机械总动力由1962年的10342千瓦上升到1965年的14458千瓦。农药产品、化肥的产量也进一步增长,比1949年提高20多倍。同时,许多企业还组织技术工人下乡为农民传授各种农用机械、农药的使用技术,随时解决农业生产中出现的各种问题。针对山区面积广的特点,一些企业还设计生产出一批适合山区耕作的农具。如晋东南专署手工业管理局抽出2名干部、9名工人,组成一个支援农业流动服务队,携带碾米机、磨面机、锄草机,走街串乡,为农民加工服务。1964年1月,在地委召开的工业支援农业会上,对这一做法进行了肯定和推广,很快,全区发展各种流动队52个,建立固定服务点116个,服务内容扩大到小麦脱粒、打井、机器修理等多种。在工业的积极支援下,农业技术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农业机械化、水利化、电气化程度明显提高。1965年,5县农村共有拖拉机37台,机引农具66台,中小型水库74座,库容量21546万立方米,灌溉面积发展到近30万亩,农业生产条件大大改善。


  在工业对农业进行大力支援的同时,财贸、文化、教育、卫生、科技等各行各业都对农业进行了大力支援。财贸战线广大干部职工,响应党委号召,把支援农业生产,支援农村人民公社集体经济放在第一位,一方面努力完成农副产品收购任务,另一方面积极想办法购进大量农村急需的工业品,努力满足农业正常生产和农民群众生活的需要。在文化工作方面,广大文艺工作者响应党的号召,深入农村,深入基层,身体力行,创作了许多反映农村生活的作品,同时积极引导农村开展群众性的业余文化活动,活跃了农民的文化生活,鼓舞了群众斗志。教育方面,1960年10月,5县教育系统参加了地委召开的中学以上学校支援农业现场会,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兼营农业,开办农场的同时,大力支援农业。进一步办好农业中学,1962年5县农业中学和农业班达到数十所,在校学生3000余人,为农村培养了大批生产队长、生产技术员、拖拉机手、电工、教师、会计、统计员、卫生员等各类专门人才。当时,晋城的白水农业中学曾被誉为全晋东南平川地区农业中学的榜样。此外,教育部门还组织干部下乡,利用冬闲举办冬学,开展扫盲活动,引导农民学文化、学技术、学科学,提高了农民的科学文化知识水平。广大农业科学技术工作者更是深入农村,住在农户,吃在田头,对土壤、肥料、水质、种子等进行了检测和研究,培育优良品种,并且在防治农作物病虫害和防治家畜、家禽疾病方面取得了不少成果。编写了一批农业科学技术方面的通俗读物,向广大农民传授了实用的科学技术。在医疗卫生战线,广大医务工作者积极送医送药下乡,较好地解决了农民看病难的问题。


  各行各业尤其是工业对农业的大力支援,为农业注入了新活力,使“大跃进”以来严重失调的国民经济比例关系得到及时的调整,促进了晋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


  四、科教文卫战线的调整和甄别平反工作的开展


  (一)科学、教育、文化战线的调整


  20世纪60年代初,在对国民经济进行全面调整的同时,中共中央先后颁布了《关于自然科学研究机构当前工作的十四条意见(草案)》(简称《科研十四条》)、《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草案)》(简称《高教六十条》)和《关于当前文学艺术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草案)》(简称《文艺八条》),对科研、教育、文艺等领域提出了调整的意见和要求。晋城等县根据这些意见和条例,从1961年开始,对科研单位、学校、文艺团体、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了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的调整。


  1961年6月,晋东南专署将体委与教育局、文化与广播局合并,成立体委教育局、文化广播局,并让科协与科委合署办公。6月20日,地委组成以书记处书记郭树森为组长的文教系统精减领导小组。以后,各县根据专署的机构设置,撤并和建立起相应的机构,相继召开科、教、文、卫系统干部职工会议,制订出各系统调整方案。


  教育系统:贯彻学校以教学为主,学生以学习为主的方针,重点调整普通中小学设置和布局,压缩学校规模和非教学职工。对职业中学或各类技工学校全部停办或改为训练班。同时,大力发展农业中学或农业班,提倡开展各种业余教育。到1962年底,5县共有普通中学52所,小学3309所,在校学生24.5万人,与1960年相比,中学减少11所,小学增加295所,在校学生减少2.3万人。共有教职工9761人,比1961年减少864人。


  文化广电系统: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鼓励广大文艺工作者深入基层,深入农村,深入一线,创作出更多群众喜闻乐见的作品。1962年,各县将绝大多数文艺表演团体转为集体所有制,自负盈亏。同时,撤销各县的广播电台,文化广电系统共精减职工446人。


  卫生系统:将农村人民公社医院中由国家发给工资的医务人员改为不占国家编制、不领国家工资的职工,国家只发给定额补助。由集体所有制转为国营医疗机构的单位全部恢复集体所有制性质。1962年,卫生系统职工由1959年的9239人减至 8690人。


  科研系统:按照出成果、出人才、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根本任务进行科技攻关,建立试验田、种子田等各种基地,实行科研与基地相结合。同时,提倡科技人员长期下乡,在劳动中发明创造。此外,体育系统也进行了调整,减少职工330余人。


  通过调整,科教文卫战线的人员虽然减少,但工作质量却得到明显提高。卫生部门的医疗机构精简、压缩了一部分业务水平较低、工作不能胜任的人员,空出的名额以高等医药院校毕业生以及质量较高的医务人员充任。教育部门通过调整,一是建立了以教育为主的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师每周有5/6的时间用于教学;二是加强了对师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稳定了师生情绪,整顿了校风校纪,加强了学校管理;三是建立健全了教学工作的规章制度,保证教师的教学工作、学生的成绩考核有章可循;四是加强了后勤保障,充实了教学设备,搞好了师生生活。通过调整,教学质量显著提高。


  由于科研、教育、文艺领域是知识分子集中的地方,调整的中心是落实知识分子政策。晋城等县在对科学、教育、文化、卫生战线进行调整时,严格遵循党对知识分子“政治关怀,工作勉励,生活照顾”的方针,认真按照周恩来总理1962年3月在广州召开的全国科技工作会议和文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以及省委书记处书记、省长卫恒代表省委在全省知识分子座谈会上所作的《目前形势和贯彻执行知识分子政策的报告》的要求,多方面做好知识分子工作:在政治上,县委多次公开检讨过去几年对知识分子在团结、教育、改造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诚恳地向广大知识分子做了自我批评。采取措施,积极地为在历次运动中受过错误处理的知识分子平反,对被戴上“白专”或“白旗”帽子的知识分子实行“政治退赔”。在工作上,鼓励知识分子“向前看”,去掉隔阂,加强团结,钻研业务,放下包袱,轻装上阵。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克服工作中的缺点,牢牢掌握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多给知识分子以热情鼓励,委以重任,帮助他们搞好工作。在生活上,县委一方面鼓励知识分子努力克服困难,艰苦奋斗,另一方面积极创造条件,在工资待遇、医疗、粮食和副食品供应等方面给予他们力所能及的照顾。


  对科学、教育、文化、卫生战线的调整,以及落实知识分子政策,极大地调动了社会各界的工作热情。广大知识分子心情舒畅,刻苦钻研,努力工作,积极为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献计献策,在各条战线上取得了重大成就,为社会主义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为受错误批判的干部、群众甄别平反


  从1957年到1961年初,由于左倾思想的影响,晋高阳陵沁在肃反、反右、“拔白旗”、“反右倾”,以及纠正“五风”的整风整社运动中,多次发生了混淆两类不同性质矛盾和混淆思想与政治问题界限的错误,对不少干部和群众进行了不应有的批判和处理,给党的事业带来了很大的损失。


  1960年,中共中央发出《十二条》前后,晋东南地委和各县县委已意识到,反右派斗争扩大化及历次运动中对许多干部、群众的错误批判和处理,严重挫伤了干部群众的生产积极性,给各项工作造成了巨大损失。从9月下旬开始,成立“处理右派分子”工作小组,根据中央关于摘掉确实悔改的右派分子的帽子的指示,为部分右派分子摘了帽子。到1960年底,全区共为405名右派摘掉帽子,占右派分子总数的35%。


  1961年初,在贯彻“八字方针”,调整国民经济的同时,各县县委开始认真调整政治关系。3月,成立县委审干小组,结合整风整社,开展干部审查工作,旨在加强对公社和厂矿干部的政治思想和理论文化教育。沁水县委为开展好这项工作,创造了在人民公社和较大厂矿中设置专职理论教员和文化干事的经验,受到地委的肯定和推广。与此同时,由于“左”倾思想影响的存在,各地在为受错误处理和批判的干部群众甄别平反时,仍存在着不太彻底的问题。如2月6日,地委就受错误处理的干部平反问题曾向省委请示,称“全区共有回避国家补贴制干部107人,不脱产干部3173人,不少地方产生了乱调、乱用、乱换班的错误做法。地委意见,原则上应一律调回原籍工作”(注:回避干部,即在整风中被定为右倾错误的干部)。


  1961年6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讨论和试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的指示》,明确要求对过去几年中受过错误批判和处分的干部、党员要平反。8月18日,晋东南地委成立由书记处书记刘文山为组长的甄别案件领导小组。随后,晋城等县也相继成立甄别案件领导小组,全面铺开为在历次运动中受到错误批判和处分的党员、干部进行甄别平反工作。截止12月底,5县共为2770名干部和党员进行了甄别,约占应甄别人数的16.4%。


  1962年初,各县在传达贯彻中共中央“七千人大会”精神的过程中,县委主要领导代表县委对1958年以来工作中所犯错误作了深刻检讨,公开向历次运动中受到错误批判的干部和群众道歉,并表示要采取措施,加快甄别平反进度。4月,经毛泽东审阅同意的《中共中央关于加速进行党员、干部甄别工作的通知》下达后,各县进一步加快了甄别平反工作的步伐。县委主要领导还亲自到一些部门和企业、社、队参加了平反工作会议,当面向受过委屈的干部、群众做了自我批评,承担了责任,体现了党组织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态度。在地、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到1962年7月底,5县共甄别16100余人,占甄别对象的96%。甄别结果,维持原批判处分的占42.2%,改正原结论给予平反的占57.8%。9月以后,山西省委对各县甄别平反工作进行了一次大检查,又慎重地解决了一些遗留问题。到11月底,此项工作基本结束。此外,还为282名右派分子摘了帽子,占划右派分子总数的36.6%。


  对受错误批判、处分的干部和群众甄别平反,坚持了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使广大干部、群众明确了是非界限,密切了党群关系,党内外民主生活得到明显改善。


                        中共晋城市委党史研究室

(责任编辑:崔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