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社会主义建设的初步探索 二维码
发表时间:2017-07-10 22:15来源:晋城党史网 一、八大路线的贯彻和执行 1956年9月15日至27日,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大会明确指出: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已经取得决定性胜利,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已经基本建立。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不再是资产阶级同无产阶级之间、资本主义道路同社会主义道路之间的矛盾,而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之间的矛盾,也就是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党和全国人民当前的主要任务,就是要集中力量解决这一矛盾,把我国尽快地从落后的农业国变为先进的工业国。党的八大是我国由新民主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的重大历史转折时刻举行的一次具有深远历史意义的大会,标志着我国历史开始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新阶段。 八大之后,晋高阳陵沁县委坚决拥护八大关于我国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以及党的主要任务的论述,及时向全县各级党组织发出学习八大文件的通知。通知指出,今冬明春,各级党组织都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组织全体党员和干部认真学习八大的各项决议和文件,深刻认识八大的伟大历史意义,领会大会各项决议和文件的精神实质及主要内容,正确认识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的形势、任务和方针、政策,在提高思想理论、政策水平的基础上,克服思想上的主观主义、工作上的官僚主义和组织上的宗派主义,以便更好的带领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社会主义建设。 在宣传贯彻八大精神过程中,1956年11月15日,中共长治地委作出《关于整顿农村党组织和农业社工作的决定》。决定指出,这次整党整社的主要任务是通过组织党员和干部认真学习八大文件,明确当前党在农村的主要任务,积极领导农业社发展生产,增加社员收入,巩固新的生产关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决定要求各县近期召开乡、社负责人会议,组成整党整社领导组,集中力量,先整顿落后社,然后逐步推开。通过整顿,解决普遍存在的五个问题:一是纠正生产计划过大、许愿过高的脱离实际现象;二是改进技术和耕作制度,克服生产中的主观主义;三是克服对社员个人家庭副业生产限制过严过死的作法;四是解决市场管理统得过死,缺乏活力,群众生产生活不便的问题;五是严防干部作风上官僚主义、主观主义和命令主义。 根据长治地委的指示精神,11月下旬,南五县(晋城、高平、阳城、陵川、沁水5个县位于长治专区南部,俗称南五县)相继成立整党整社办公室和工作组,对整党整社队员和整顿单位主干进行培训。在培训中,一是学习贯彻八大精神,对集训人员进行农村前途、方向、任务和巩固工农联盟的教育;二是全面系统地总结高级合作化成绩及存在的问题和教训;三是明确整党整社的意义、目的、方法和步骤;四是按照增产节约计划,安排今后的生产。12月初,各县分别安排不同类型的农业社开展整顿试点。1957年初整党整社全面铺开,4月底基本结束。 整党整社历时半年,由于目标明确,针对性强,取得了明显成效。首先,加强了党对农业社的政治思想和经济工作的领导。高级合作化实现后,社会主义在农村已处于主导地位,但相当一部分干部、党员对旧思想、旧习惯的残余认识不够,对思想工作缺乏应有的重视;党内外群众在思想上对许多问题的界限认识不清,许多错误思想得不到及时纠正。针对这种情况,各县认真执行省、地委关于加强党的思想工作的决定,要求各级党委把这项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确定一名书记专门负责思想工作,并在全县集中开展了一次社会主义思想宣传教育活动,借此对广大党员和干部进行关于无产阶级国际主义的教育、艰苦朴素及与群众同甘共苦的教育、民主与专政、民主与集中、自由与纪律的统一性教育。把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党的八大路线、方针、政策,带领群众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正确道路上来。其次,改进和完善了农业社的经济管理体制。认真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贯彻民主办社、勤俭办社的方针,在政府部门统一计划的基础上,适当保持农业社在种植计划和生产经营方面的独立性。要求农业社按照中央指示,实行“统一经营、分级管理”的原则,把合作社的集中领导和发挥生产队在生产管理上的主动性、灵活性结合起来,让生产队和副业组有一定的权限和职责;建立集体和个人的生产责任制,合作社对生产队实行“包工、包产、包成本”的三包制度;农业社要按时公开财务收支,生产计划要同群众商量,干部要参加生产劳动,切实改进干部作风;继续贯彻以粮食为重点、有计划地增加其它经济作物的方针,因地制宜发展畜牧业、林业、副业和山区土特产,开展多种经营,迅速改变经济作物种植和副业发展的落后状态,全面发展农业经济;按照全国人大的要求,将社员自留地的标准由原来不超过人均土地5%提高到10%,鼓励社员家庭经营分散性的副业,允许社员经营一定数量的家畜和耕种一定数量的撂荒地、生荒地,鼓励社员在房前屋后、自留田的地头、地边及农村道路两旁种植零星树木,从经济上、思想上、组织上巩固和提高农业生产合作社;努力挖掘农业增产潜力,改进农业技术和耕作方式,积极培育和推广优良品种,实行精耕细作,提高粮食单产和其他农作物的产量;发展畜牧业,保护和繁殖耕畜;积极兴修农田水利,发展灌溉,防治水旱灾害;大力增加农家肥和化学肥料,改进施肥方法,改革旧式农具,推广新式农具,逐步实现农业机械化。第三,提高了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业合作化进程。各农业社都制订了1957年生产计划和长期建设规划,做到社员群众心中有底数,生活有奔头。建立健全了农业社内的各项管理制度,避免了过去因管理不善造成的窝工浪费以及劳动中出现的“一抢”(抢工分)、“三粗”(耕地粗、锄刨粗、收割粗)、“五不管”(刨地不管拾草、间苗不管拔草、栽树不管成活、耕地不管盘地角、垫地不管拾石头)等现象。改进组织形式,民主选举了农业社干部,开展了农业先进生产者竞赛活动和评模奖模活动。 在整党整社的同时,南五县依照当地实际,探索和完善了其它经济管理体制。晋城县除了少数工艺性强和确需单独经营的手工业社仍保留独立外,分批将41个手工业合作社转归农业社统一领导,统一经营。有的作为农业社的副业生产大队,有的在组织上归农业社统一领导和统一计算盈亏,收益分配上照顾手工业社社员。这样做既促进了手工业迅速发展,同时,农业社也因有了资金,扩大了生产,增加了社员收入,受到省、地委的表扬。沁水县委、县人委在整顿中,将财政支出批准权、农业社的计划指标批准权、社干部管理权以及兽医站、保健站、人口登记与户口迁移等7种权力下放到乡,扩大基层自主权,得到长治地委、专署的肯定和推广。 在工业方面,各县大力发展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小煤矿、小冶炼厂、小化工厂、小农具厂等,适当扩大地方行政部门和企业在物资分配、生产计划、财务和人事管理等方面的权限。在企业内部,贯彻勤俭建国、勤俭办企业的方针,认真执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积极进行技术改造,大力培养技术骨干,提高产品质量;扩大企业管理民主化程度,认真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组织联系群众的助手作用;发挥工人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改善职工的物质文化生活;按照行业类别,解决公私合营工商企业和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发展中的具体问题;发动广大职工开展持久的增产节约运动,通过各种形式的先进生产者评比活动,调动广大职工的劳动积极性,争取完成和超额完成生产计划。 在财贸方面,各县认真执行长治地委批转的地委财贸部“关于开辟国家领导下自由市场的情况、问题及今后意见”,实行统一调拨和自由订货、商品供应及自由销售相结合的办法,搞活市场,发展经济。 各地的整党整社由于坚持以党的八大路线为指导,始终把发展生产,解决社会主要矛盾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全面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转折时期,对稳定城乡经济社会秩序发挥了较好的作用,受到广大干部和群众的好评。 二、第一个五年计划的胜利完成及其经验教训 (一)第一个五年计划的胜利完成 从1953年开始,在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指引下,晋高阳陵沁各县制定和实施了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这一时期,各县的工农业生产迅速发展,科教文化事业全面进步,特别是党的八大以后,各县县委、县人委带领各县人民群众,致力于发展生产和经济建设,经过艰苦努力,顽强奋斗,到1957年胜利完成了“一五”计划。 农业生产获得较大发展 “一五”计划期间,各县县委始终把加速推进农业生产作为中心任务来抓,积极从改造个体小农经济和提高生产力水平两个方面来推动农业的发展。在农业合作化运动的推动下,各地从不同阶段生产发展的需要出发,依靠集体的力量,适时地采取各项生产措施,开展大规模的农田水利建设,宣传、普及农业科学技术,改进耕作制度,推广新式农具,提高农业生产技术等,使农业生产条件不断改善,农作物产量逐年提高。在农田水利建设方面,集中人力、财力、物力治理了丹河和沁河。高平县26个农业生产合作社联合向丹河开战,使2万多亩长期干旱的土地得到了灌溉,每亩耕地的平均产粮比灌溉前增加79斤。1957年9月14日至20日,山西省组织参观团对高平县的农田水利建设进行参观检查,实地察看了店上乡梯田水井灌溉、赵庄村利用煤窑水井机械灌溉、米山村水井合流和远浇机灌溉、什善村拦河蓄水建造水库、陈土区乡全面发展山区多种多样小型水利工具等项目,对高平的农田水利建设成绩和经验给予了充分肯定。1957年,南五县共有水浇地6.6万亩,是1952年的2.5倍。在宣传、普及科学技术方面,各县普遍建立了多级农业技术推广站,在研究推广良种、施肥、密植、病虫防治等技术的同时,有计划地训练了大批农民。各县普遍组织了农村基层工作指导团,长期进驻社、队,帮助农村开展各项工作。同时下放1600多名机关干部到基层工作,有的直接回乡,作为农业社的普通社员参加生产劳动。1953年至1956年底,有近1.5万名初中、高小毕业生参加了农业生产,其中7000多人在农业社担任主任、生产队长、会计、技术员等职务,近5000名被评为农业生产模范、能手,成为农业生产中的骨干。在推广新式农具方面,各地采取“重点推广,普遍示范”的方针,陆续建立农机站,示范推广新农具,5县农业机械总动力从无到有,1957年发展到1602千瓦,向农业机械化迈出了第一步。此间,国家从财力、物力、技术等方面给予农业以大力支援,帮助农民发展生产。 随着农业生产条件的逐步改善,农业科技的逐渐普及推广,农业生产力得到较大发展,农业生产水平明显提高。1953年到1957年,5个县农业总产值平均每年递增3.7%,由1952年的3亿元增加到1957年的5.5亿元。年粮食总产量平均3.5亿公斤,比1952年前恢复时期的2.8亿公斤增长25%。这个时期每个农业人口占有粮食304公斤,比1952年的257公斤增加了47公斤。棉花播种面积年均13万亩,总产量年均166万公斤,比1952年播种面积增加4万亩,总产量增加52万公斤,增产45.6%。油料播种面积年均12万亩,总产量年均433万公斤,比1952年播种面积增加2万亩,总产量增加85万公斤,增长19.6%。蔬菜播种面积年均7.4万亩,总产量平均7313.4万公斤,比1952年播种面积增加0.8万亩,总产量增加1858万公斤。 各县通过开展“每社造林千亩万亩,每户栽树百株千株”的群众性植树造林活动,促进了林业生产的发展。5年中造林34万亩,零星植树2962万株,分别是恢复时期的2.6倍和3倍。在太行山、太岳山建立了国营造林站,进行国社合作造林。1957年水果总产量达到1371万公斤,是1952年的2倍;蚕茧总产量达117万公斤,是1952年的1.6倍。畜牧业也有较快发展,1952年5县共有大牲畜21.5万头,猪5.1万头,羊33.2万只,肉类总产量34.2万公斤,禽蛋总产量190.8万公斤。到1957年,大牲畜为20.3万头,猪14.5万头,羊41.2万只,肉类总产量107.4万公斤,禽蛋总产量275.6万公斤。 工业生产提前或超额完成规定指标 经过对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到1957年,晋城境内乡镇以上工业企业有466个。其中,地、县属国有企业34个,县属集体企业378个,地方合营、私营企业54个。属轻工业的企业401个,重工业65个。按生产规模分,除1个中型企业外,其余均为小型企业。这些企业原来经营管理落后,劳动生产率低下。“一五”前期,重点对企业内部进行了整顿,明确了国营企业和地方国营企业的任务,纠正了地方工业发展中贪多求大,盲目冒进的偏向。对原料及销售有保证的企业,鼓励其挖掘潜力,努力增产;对产品质量低、销路不畅的企业,帮助其改进技术,提高产品质量。同时积极引导企业面向农村生产,通过为农业生产服务开辟新的市场。在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方面,加强内部管理和技术推广。1955年下半年,随着农业合作社高潮的掀起,整个经济形势发生了新的变化。农业生产高潮的掀起和大规模农田水利建设的上马,对工业生产提出了新要求。为此工业部门对原定计划作出适当的调整,全力转向为农业生产和基本建设服务,以满足农民对新式农具和各种生产资料的需求。在社会主义改造高潮的推动下,各县工矿企业普遍开展了以提高技术、改进技术、学习和掌握新技术为中心的劳动生产竞赛。党的八大提出尽快从落后的农业国变为先进的工业国后,各县工业部门加强了对工业生产的领导,全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在生产过程中整顿劳动组织,加强定额管理,努力降低成本,提高设备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到1956年底,各县工业生产取得显著成效,提前或超额完成了“一五”计划规定的指标。1957年,5县工业总产值达到8981万元,是1952年的2.2倍,增长速度平均每年超过30个百分点。1957年与1952年相比,原煤产量净增34万吨,增长49.7%;生铁净增0.4万吨,增长25%;发电量从无到有,达117万千瓦时;棉布净增49.6万米,增长286.7%。 工业生产的发展促进了经济结构的转变,在工农业总产值中,1952年到1957年,农业所占的比重由87.8%下降到79.3%,轻工业从4.3%上升到6.6%,重工业从7.9%上升到14.1%。 基本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一五”期间,5县基本建设投资总额达到1371万元,相当于国民经济恢复时期投资总额的14.4倍。新增固定资产1307万元。其中,用于工业企业的投资694万元,农林牧渔水利事业的投资15万元,交通运输邮电业86万元,商贸业22万元,教育文化广播事业46万元。从整体看,基本建设发展比较平稳,除1956年一度出现急躁冒进外,建设的规模、速度与财力、物资的供应能力比较均衡,材料基本上能满足施工单位的需要。一些新的工业部门从无到有陆续建立起来,农田水利设施也得到极大的改观。基本建设事业增强了地方经济的实力,促进了各项事业的发展。 交通邮电事业和商业贸易得到发展 “一五”期间,5县新修公路765公里,是恢复时期全部通车里程的6.4倍,到1957年,晋城境内公路通车里程达884公里。5个县城和60%以上的乡镇通了汽车。1957年,5县公路货运量为46.3万吨,比1952年增加1.6倍;客运量为2.4万吨,比1952年增加2.4倍,客货周转量1957年是1952年的3.4倍。1957年12月,詹东铁路(后称太焦铁路)高平至晋城段全线开工兴建,两县组织近10万民工日夜奋战,很快结束了晋城境内无铁路的历史。 为了适应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各县加快了邮电事业的发展。1957年,晋城境内共设邮政所44个,邮电业务总量达101万元,比1952年增加1.8倍;订销报纸、杂志615万份,是1952年的1.8倍;农村投递线路5055公里,比1952年增加2192公里;邮 路单程长度599公里,比1952年增加160公里。电信方面,1957年,5县电话交换机总容量达1150门,比1952年增加3.3倍;电话机总数417部,线路总长1613公里,分别比1952年增加2.4倍和2倍。其中,农村电话机总数为183部,比1952年增加3.6倍。装有电话机的乡政府103个,占乡政府总数的88.5%,基本上普及了乡镇通电话。一些农业社也通了电话,扩大了对外联系,提高了工作效率。 在工农业生产和交通运输业发展的基础上,商业贸易也有了很大发展。从1953年末,开始对粮食、油脂、油料实行统购统销。1954年秋又对棉花、棉布实行了统购统销。1955年到1957年陆续对生猪、麻类、鲜蛋和主要畜产品实行派购政策。通过统购、派购,国家掌握了主要农副产品货源,保证了经济建设的需要。1956年通过对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各县形成了社会主义的统一市场。到1957年底,5县农副产品收购总额达2362万元,比1952年增长65.4%。社会商品零售总额5304万元,比1952年增长87.8%。 人民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在工农业生产发展的基础上,各县的财政收入明显增加,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得到了很大提高。1957年,5县财政总收入为1099万元,比1952年增加71.4%;各项存款余额达1176万元,比1952年增加5.5倍。其中城镇储蓄存款余额153万元,比1952年增加5.1倍;农村存款余额477万元,是1952年的238.5倍。1957年,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384元,比1952年增长30.6%;农民人均收入由1952年的45.6元增加到56元,增长24%;人均购买商品力由1952年的26元增加到34.6元,增长33.2%。物质生活水平的改善,也促进了文化生活的活跃。5年内用于文教卫生事业投资46万多元,各县均新建了图书馆,大量购置收藏图书。各县成立各类剧团13个、电影放映队10个,以及各种各样的文艺宣传队,活跃了群众文化生活。教育方面,实现了乡乡有完小,30户以上的村有初小。1957年,5县各类学校达到2681所,其中,中师1所,中学13所,小学2667所,教职工4933人,各级在校学生达165644人。此外,还有各类业余学校3320所,在校学生38068人,毕业生10659人。各县卫生机构1957年共389个,病床419张,分别是1952年的3.4倍、4.8倍,各类医护人员达8286人。 (二)实施“一五”计划存在的问题及主要经验 事实证明,晋城各县的国民经济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取得了巨大成就。但由于总体经济基础落后,各地经济实力薄弱,尽管工农业生产发展较快,但面临的问题依然不少。工农业生产环境和人民生活条件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善,加上各级党政部门的领导对经济建设缺乏足够的经验,所以,在学习探索过程中曾出现程度不同的主观行事、急躁冒进等情况。其主要表现是: 农业方面,粮食增产的速度赶不上消费的需要。“一五”期间,五县粮食总产量平均为每年3.5亿公斤,比1952年的3.2亿公斤增长9.4%,而商品粮销售量却因城镇人口增加过快增长了20%。粮食紧张使畜牧业发展受到很大影响,大牲畜存栏数1957年比1952年减少1.2万头。经济作物播种面积、产量虽然有所增加,但年均增长幅度不大,增长速度赶不上需求。农田水利建设主要以小型水库、水井为主,灌溉面积仅占耕地面积的12.8%,因此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仍比较薄弱,生产不够稳定。 工业方面,一是工业企业规模小,缺乏足够的带动性。五县境内没有中央、省属的大中型企业,地、县也仅有一个国营中型企业,所有乡镇、街道都没有工业企业。1952年五县的地方合营、私营及其它工业企业共有5486家,因各种原因,到1957年仅剩下54家。二是国营、地方国营、合作社营、公私合营、私营企业之间缺乏有效的联系,无法统筹兼顾,各得其所,在国家统一计划下发挥各自的作用。三是企业内部整顿改革不彻底,存在着管理薄弱、服务落后、产品成本高、花色品质单一等现象。当然,这些问题的存在与当时国家的工业体制及政策有着极大的关系。 商业方面,由于一味强调发挥国家计划统筹的作用,忽视了国家领导下自由市场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各方面生产经营的积极性,不利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基本建设方面,由于受急躁冒进情绪的影响,基本建设的计划和安排出现指标偏高,投资增长过快,基建工程过大的问题,致使钢铁、水泥、木材等物资时有短缺,加之施工力量不足,一些工程发生停工待料或窝工浪费的现象。 上述这些问题,是在探索和前进过程中出现的。各县县委在实践中不断总结教训,调整思路,并在接受教训的同时积累了以下经验。 首先,发展经济必须千方百计保证国家和省、地重点建设的进度,同时兼顾地方工业建设的实际。国家、省、地重点建设项目多数规模较大、建设周期较长,短期内难以见效,但无论从全国、全省、全地区大局出发,还是从各县自身发展着想,都必须千方百计地保证这些重点项目的完成,只有这样才可能较快地把晋城建成社会主义强大的工业基地。为此,5县县委、县人委十分重视重点建设项目,主要领导干部亲自组织大协作,打总体战,像支援战争那样支援重点建设,从选调领导班子成员到配备项目技术人员,都严格把关,挑选政治上强、业务上精的骨干力量。在保证重点项目的同时,注重发展一些地方企业厂矿,满足当地发展的需要。 其次,必须使建设规模同县情和财力相适应,搞好综合平衡。1955年到1957年初,由于急躁冒进情绪的影响,各地建设投资增加过大,加之职工人数增加,各项支援工作负担加重,财政收支和物资供应方面出现了不少的问题。1957年,各县县委、县人委坚决贯彻中央、省关于调整建设规模和速度,开展增产节约运动的指示,采取措施,坚持既反保守又反冒进、综合平衡、稳步前进的建设方针,使基本建设任务同材料、施工力量保持了相对的平衡,使资金、物资和市场保持了相对的稳定。 第三,必须正确处理积累与消费的关系,把发展生产与改善人民生活相结合。“一五”期间,各县县委、县人委始终把发展生产同改善人民生活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抓,不仅规定了发展生产的各项指标,而且也安排了职工工资水平和福利改善的要求,以及文化教育卫生事业的发展目标,同时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措施和具体的步骤,努力保证这些目标的实现。“一五”计划胜利完成后,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人民生活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从而激发了广大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 第四,必须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各县在实施“一五”计划期间,强调各企业、单位、机关都必须建立和实行严格的经济核算制度和节约制度,响应“勤俭建国”的号召,提倡艰苦朴素的作风,并具体规定了各个部门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生产成本的指标。实际贯彻结果表明,1957年工业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是1952年的2.1倍,平均每年提高20%,主要工业品成本平均每年降低6.5%。 上述这些经验,为以后各县的经济建设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三、整风运动和反右派斗争的开展 (一)全党整风运动的开展 1956年下半年,正当各县在省、地委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的八大路线,全面开始社会主义建设的时候,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出现了新动向。在国际上,受苏共二十大全盘否定斯大林的影响,发生了波兰、匈牙利事件,东欧掀起一股反共恶浪。在国内,如火如荼的社会主义改造高潮对社会产生较大的冲击,加之经济建设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引发了新的社会矛盾。在晋城部分地方也曾发生了邮寄反动书刊、涂写反动标语、制造谣言、恐吓凶杀、少数社员闹退社及学生闹学潮等事件。面对这种形势,各县县委一方面对少数敌对分子采取了断然惩治的措施,另一方面派出工作组,结合农村整社工作,开展了社会主义宣教活动。 1957年2月27日,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著名讲话,系统地论述了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基本规律,第一次提出把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分为两类,一类是敌我矛盾,一类是人民内部矛盾,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规定为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并对我国当时面临的各种矛盾作了深刻的分析,提出了一系列正确处理的方针、政策。《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发表后,晋高阳陵沁县委及时进行了传达贯彻,并在全县党内外开展了深入的学习和讨论。通过学习讨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感到思想振奋,茅塞顿开,许多百思不解的问题迎刃而解,开始普遍认识到,随着生产资料所有制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和革命时期大规模急风暴雨式的群众性阶级斗争的结束,以及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经济文化发展不能满足人民需求状况之间矛盾的突出,人民内部之间的矛盾逐渐暴露出来,成为国家政治、经济生活中的一个重要问题,这是符合社会主义发展客观规律的。少数社员闹事要求退社的现象是由多方面原因造成的,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的急促完成,遗留了不少社会问题,加剧了人民内部之间的矛盾。如农业合作社后期要求过急,工作粗糙,把许多不愿入社的农民拉入社内;由于经营管理工作跟不上,造成一部分农业社减产减收;有的合作社由于规模过大,穷村占了富村的光,穷队揩了富队的油;有的地方在社员入社时将牲畜、农具折价过低,到期不能偿还;由于合作社集中统一过多,对社员个人利益和自由照顾不够,如有的不允许社员搞副业,限制社员串亲戚和赶集,有的社长期不公布帐目,干部多吃多占,贪污盗窃、打骂社员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很容易引起社员的不满,在得不到及时地妥善解决的情况下,就会以“闹事”的形式表现出来。在畅谈学习体会、对照检查时,多数干部认为,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滋长了盲目乐观情绪,认为从此“天下太平”了,对人民内部矛盾上升并可能激化缺乏足够认识和警惕。由于对干部教育抓得不紧,使一些干部滋长了官僚主义、命令主义的不良倾向,一切事情用行政命令的方法解决,社员稍有违背,就被扣上“落后”、“反党”、“破坏合作社”等政治帽子,受到扣工分、不许出工、不发给救济款和购粮证等处罚,甚至捆绑吊打。因此,解决干部脱离群众的问题,必须提到各级党组织的议事日程,成为团结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首要问题。基于这样的认识,按照省、地委统一部署,从1957年春天开始,各县开展了以解决人民内部矛盾为主题的整风运动。 1957年4月27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5月,山西省委召开常委会议进行传达部署,并制订了《关于开展整风运动的计划》。同月,长治地委成立11人整风领导组。随即晋城各县相继成立整风领导组及办公室,由县委第一书记任组长。党群、政法、财贸、文教、农业五大口分别成立整风指导小组。县委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把引导群众对党进行批评,同党内的自我批评紧密结合起来进行整风,也就是要使党的整风运动,与解决人民内部矛盾、改进领导密切结合起来”。①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清理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中的问题,检查思想,总结工作,克服官僚主义、宗派主义、主观主义,改善领导和群众、领导和被领导、党与非党之间的关系,以适应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要求各级做到整风与工作两不误,边学习、边检查、边改进工作,强调把干部参加劳动作为改善党群关系的重要措施。 按照整风计划,各县的整风运动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从5月上旬开始到10月底基本结束,参加整风的单位有县直机关全体党员、下乡党员干部和县社集镇派出单位中的党员干部;第二批从11月开始到1958年4月基本结束,参加整风的单位有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国营厂矿、企事业单位、学校中的党员及下放的乡干部等。每批整风大致分为三个阶段:思想发动,集中学习,揭摆分析矛盾,提高认识;对照检查,按矛盾分类排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总结,提高思想觉悟。 为了广开言路,实现整风预期的目标,各县先后召开座谈会,邀请民主党派、各阶层人士、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代表等,对县委及各部门、单位提意见或建议,恳请大家“知无不言,言无不尽”。6月到8月,5县先后召开第三次党代会(沁水县为第四次),分别作出《关于开展整风运动,改进党的领导作风的决议》,要求各级党组织动员党团员带头大鸣大放。5月至7月,晋城、高平、阳城3县还召开政协会议,号召政协委员发扬“言者无罪,闻者足戒”精神,带头对县委的工作开展批评。为了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各县相继成立调查研究室,深入各级机关、厂矿、农村、学校,了解群众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意见。在县委的鼓励、引导下,各界群众和民主爱国人士,对县委及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提出了大量有益的批评和建议,有些意见提得非常尖锐,对此,县委及各级党组织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诚恳接受。 在整风运动中,各县把干部参加劳动作为整风的一项重要措施和内容,县委第一书记、书记处书记、县长都带头到农村、工厂参加劳动。要求机关科级以上干部每月至少要到工厂、农村劳动2到3次,不准吃当地的派饭,不计劳动报酬。长治专署副专员兼晋城县委第一书记刘己未、省粮食厅副厅长兼晋城县委第二书记贾茂亭、县委副书记郭绍文、县长张秉公、副县长李永德、梁广霖等领导,分赴各乡,一边工作,一边参加劳动。晋城群众反映说:旧社会的县长“骑马坐轿,前龙后虎”,现在的县长是“积肥送粪,垒堰担土”。 1958年4月以后,各县的整风运动进入最后的总结整顿阶段。县整风领导组对总结整改,尽快结束整风运动作了安排,要求以揭发批判官僚主义、宗派主义、主观主义为主要内容,严肃认真又和风细雨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地检查自己,以达到统一认识,加强团结,提高觉悟,改进工作的目的。之后,各县又根据省委提出的结束整风运动的4条标准进行了检查。到9月,5县的整风运动宣告结束。 历时一年多的整风运动,其主流是健康的,在思想领域的确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通过比较系统的学习马克思主义,广泛听取大鸣大放中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受到了一定的震动和教育,通过参加劳动,改善和加强了同群众的联系,增强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二是广大人民群众在整风期间,也受到了一次普遍的社会主义教育。通过对比分析,进一步认识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了主人翁的责任感,调动了工作和劳动的积极性。但由于指导思想上的偏差,以致造成了后来反右派斗争扩大化的错误。 (二)反右派斗争及其扩大化的教训 各县的整风运动开始时,为确保整风不走过场,多次邀请文教界、医务界、工商业界、机关非党干部、社乡老知识分子、政协委员进行座谈,对各级党政机关及党员干部提意见和建议,开展批评,意图是想借民主人士的力量推进整风深入开展,对党内的官僚主义、宗派主义、主观主义形成强大的压力,真正收到触及灵魂的效果。但仅仅半个月时间,事情起了变化。从中央机关到省、地机关,少数人乘机鼓吹“彻底的大民主”,大肆丑化党的领导,攻击新生的社会主义制度,诋毁无产阶级专政,公然提出“要共产党下台”,实行“轮流坐庄”的要求。受其影响,晋城各县的少数民主人士和文化教育界的一些知识分子,也在不同场合发表责难和攻击党及社会主义的言论,说什么“一党执政有害处,应由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通过竞选轮流执政”,污蔑社会主义制度“一团糟”、“各级机关都是官僚机构”,“应该改变目前这种制度”等等。受这些言论的煽动和蛊惑,一些地方发生了学生罢课和社员闹退社事件。 1957年6月8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组织力量准备反击右派分子进攻的指示》,《人民日报》配合发表了题为《这是为什么?》的社论。11日,长治地委按照中央、省委的部署,要求各县组织批判右派言论。26日,长治地委主要负责人向各县县委书记和地区机关干部作了反右派斗争的动员报告,从此开始了大规模的反右派斗争。 反右派斗争最初是集中对文艺界、教育界、医疗卫生界、工商界、新闻出版界、民主人士等的错误言论进行批判,打击右派中的骨干分子和代表人物,以后逐渐扩大到工人、农民、工商业者、中小学教职员中间,形成了全面反右的局面。由于对形势估计得过于严重,又不适当地采用了大字报、大辩论、大批判这种极易混淆两类矛盾的方法,因而把大量人民内部矛盾误认为敌我矛盾,对一大批响应党的号召,积极给党组织提意见的人也当作右派分子进行了错误的批判和斗争。 7月17日至21日,中共中央在青岛召开各省、市委书记会议,着重讨论反右派斗争问题。毛泽东在会上进一步强调了反右派斗争的严重性,指出:这是反共反人民反社会主义的资产阶级右派和人民的矛盾,是敌我矛盾,是对抗性的不可调和的你死我活的矛盾。之后,晋城各县在贯彻落实毛泽东指示时,由县委书记挂帅,县委委员为骨干,组织各机关负责干部100多人,分赴各学校、农村、集镇、厂矿,层层进行宣传发动,动员党团员、工人、农民、教职员,采取内外夹攻,上下配合的方法反击右派分子的进攻。在工矿企业和农村开展的社会主义宣传教育运动,也采取了反右派斗争的形式。如在工矿企业中,主要是通过大字报、辩论会、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方式,本着改进领导作风、改善企业经营管理、精简机构、整顿党的基层组织等目的,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这种做法虽然有“左”的倾向,但在某种程度上使企业领导作风得到一定的转变,企业管理得以加强,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得到提高,对于工业生产的发展、企业面貌的改变,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在农村,则采用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的形式,开展了全民性整风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10月,各县根据中央《关于向全体农村人口进行一次大规模的社会主义教育的指示》和《关于改进农业社的三项指示》及省、地委指示精神,成立农村整风办公室,要求各基层书记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农村整风分三批进行,从10月初到1958年2月底基本结束。具体分五个步骤:一是思想发动,学习整风文件,培训整风队伍,进行摸底调查;二是就农业合作化问题、粮食及其它农产品统购统销问题、工农关系问题、肃反和遵守法制等问题开展大鸣大放大辩论;三是解决农村社会主义道路与资本主义道路的斗争问题,批判富裕中农的资本主义思想,以及一切不顾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的个人主义、本位主义,提高群众的思想觉悟和明辩是非能力;四是研究处理群众提出的具体问题;五是总结教育,进行整改。11月,5县县委分别召开扩大会议,结合农村整风,学习讨论《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修订各县12年远景规划。通过整风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农村面貌焕然一新。首先,党群、干群关系得到改善,基层党组织的工作作风得到改进,发扬了社会主义民主,提高了农民群众的思想觉悟,巩固了农村社会主义阵地。其次,掀起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高潮。许多干部和青年主动要求到农村参加劳动,1957年底,共有2000多名干部返乡建设家园。当年冬季的农田基本建设中,5县参加基本建设的劳力超过30万,占劳力总数的65%。但运动中也出现了一些宁左勿右的言行,产生了一些消极的影响。 10月初,经过大鸣大放检举揭发,各地各单位开始排列右派分子的重点对象。当时划分右派的主要依据是中共中央批转的中央统战部《关于划分左、中、右标准的建议》,这个划分右派的文件内容抽象,界限不清,标准很难掌握。10月15日,中央又下发了《关于“划分右派分子的标准”的通知》,规定了划分右派分子的6条标准,划分极右分子的4条标准和不应划为右派分子(中右分子)的6条标准。这个标准虽然比前者详细,但在划分右派的具体过程中仍很难掌握,容易混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结果导致反右派斗争的扩大化。 各地各单位按照划分右派分子、极右分子和中右分子的标准,对已经确定的对象进行排队之后,上报县委整风领导组审定,做出组织处理结论。凡被定为极右分子的,一般都开除公职或开除党藉,送劳动教养或劳动改造;凡被定为右派分子的保留公职,监督使用;凡不应划为右派分子而以右派斗争了的,暂不宣布批错,待适当时机可宣布因情节轻微已有悔改,摘掉帽子。在整个反右派斗争中,5县共划定右派分子447人,其中极右分子21人,两项共占当时干部总数的4%左右,个别单位达到14%。各县划为右派的人同全国、全省一样,只有极少数是反对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其余可分三种情况:一是在右派进攻面前迷失了方向,盲目跟着跑的;二是响应县委号召,在帮助县委整风运动中批评不够全面或言词比较尖锐的;三是在大鸣大放中参与争论,提出了一些错误意见的。 应当承认,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反对社会主义制度、反对党的领导的右派分子确实存在,对右派的进攻坚决反击,对反社会主义的思潮进行批判,是完全必要的。如果不旗帜鲜明地击退右派分子的进攻,在当时就会造成思想上和政治上的混乱,影响刚刚建立的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但是,右派分子终究是极少数,由于当时全党对右派进攻的形势作了过分严重的估计,对斗争的发展进程没有谨慎地把握,结果导致反右派斗争严重地扩大化。 各县反右派斗争扩大化,除了受中央、省委、地委理论上和政策上的引导外,也有县委自身的原因:第一,对经过社会主义改造,进入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县情缺乏客观的实事求是的分析,对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未能辩别清楚,把大量本来属于人民内部矛盾误认为是敌我矛盾,把大量向党组织提意见、帮助党组织整风的言论视为向党和社会主义进攻,从而扩大了打击面;第二,主观地、机械地规定右派分子的百分比,完不成指标的领导干部就要被扣上右倾思想、温情主义的帽子,因而出现了硬凑比例的现象;第三,在指导运动上采取了急风暴雨式的群众政治运动形式,以简单、粗暴、过火的做法代替了规范的办案程序,致使围攻、逼供的现象屡屡发生;第四,把1955年开始的肃反运动和反右派斗争搅和在一起,作为整风反右的一个内容,混淆了思想斗争同清理阶级队伍的界限。 反右派斗争严重扩大化给各县政治生活和经济建设造成了一系列消极的后果,有着极为沉痛的教训。一是改变了党的八大关于社会主要矛盾的论断和社会阶级关系状况的分析,使各级党组织指导思想出现“左”的偏差,并长期影响到党的基本路线、方针的贯彻,以及各种政策措施的制订,使社会主义探索过程发生严重的曲折;二是冲击了民主建设进程,堵塞了言路,抑制了民主,挫伤了社会各界参政的积极性。如反右派斗争之后,群众不敢随便讲话,尤其是知识分子总怕言多有失,祸及自身;三是把一批知识分子、爱国人士和党内干部错划为右派分子,使许多人长期遭受委屈和压抑,也给各县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建设造成了重大的损失。这些历史教训是极其深刻的,应当永远记取。 中共晋城市委党史研究室 (责任编辑:崔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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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晋城历史》1949-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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